最近的几个周末几乎和他在一起,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有带我去吃好吃的。这是他爱我的方式,即用我喜欢的方式宠我。
正式请我吃第一顿饭是在三月初的深夜,我蹦蹦跳跳跑去机场接他。因为我的热烈和他的冷淡,对比明显,在讨要拥抱失败后,还生着气到处暴走。他一边打电话一边拉我。大概那时候我已当他是自己人,自动升档为男女朋友的角色。后来他说我确实是过于热情了点,他吓得跑去出租前座。跟第一次见面一样。虽然还是在我要求下坐旁边了,仍旧是拘谨不自然。
这,不过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距离上次见面不到十天。
嘈杂的夜市,飘散着烧烤浓浓的香味,两只酒杯,一瓶山城。他跟我讲他们家乡最出名的是醋,左猜右猜才晓得。
眼镜烧烤在科园四路一段,我在石桥铺那么久,还是第一次去。小凳子小桌子摆在街道边,老板大声招呼客人。都是啤酒烧烤,吼着聊天的大家,夜啤酒就是这样的感觉。他说他喜欢这种感觉,无论多嘈杂的环境,不多的几人可以安静地聊天,听到对方的声音就好,内容进心就好。烧烤味道不错,也不是那么惊艳,氛围更加重要。记得那天故意没有吃中饭,想好好跟他吃,还装逼地吃的不多。后来熟了,忘记装逼这回事了。
灯光下的他可真帅。面容是闪着光的,细语温言,带着羞涩的笑。
两杯下肚,我已经晕了。他吃的不多,总是不多,甚至有一次还提起,跟我一起他食欲总不是很好。晕着走路难免是晃的。他揽我,走了一段,借着酒劲,我吻了他。深夜的静街,那个吻和上次离别在电梯的吻不一样。我还能见他,触到他,抱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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