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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得好好活下去,才能给圣母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刘鑫得好好活下去,才能给圣母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作者: 葱椒不吃姜 | 来源:发表于2017-11-14 07:57 被阅读0次

    突然想说的话:

    试想这样的场景:一位癌症晚期患者,此时正在床上遭受病痛无情的折磨,苦不堪言、难以忍受,对于这时的患者而言,死,是一件更容易面对的选择,亡,则意味着从剧痛中解脱,因为活着,已经是生不如死。

    对于刘鑫,如果她得知这两天民众对她几乎一边倒的批判讨伐,那我相信以她的心理抗压能力,此时的她就如同患了一场“不治之症”,正在遭受着世人的口诛笔伐、承受着舆论上的折磨,死,是可以逃避一切的选择,亡,则意味着从唾弃中挣脱,因为生,已是不如死。

    昨天我发表了《刘鑫,从你的态度里已看不到人性》一文【点击查看原文】 ,已表达了我对案件本身以及后续刘鑫及其一家态度的看法和观点。

    接着,我又看了很多关于这件事的文章,无论在社交网站还是新闻媒体,都是引起刷屏级的讨论和报道。自媒体擅长煽动大众情绪,新闻端善于客观中立的评论,无论哪一种方式,都是在为大众提供不同角度的观点和思考。

    看了太多几乎一边倒的文章论断,有过于偏激的也有较为理性抨击的,但大家的善恶认知标准差不多是在一个水平线上的,直至昨天下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分享“看理想”公号中《正义没赢,人性没赢,咪蒙赢了 | 江歌刘鑫案》这篇文章,我就知道,圣母们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出场了。

    先节选几个段落观点:

    (葱椒注:该文署名作者为梁文道,但又在文末留言处给出声明:文章前半部分为编辑评论,后半部分为梁文道关于“人肉搜索背后的网络暴力”话题的演讲稿整理)

    如果文中推荐的“梁文道的演讲视频”是个付费课程的话,这篇推广文案我真是想给满分!

    总结重点就是:“是的,刘鑫可能确实犯错了,可焦点不应该是杀人犯陈世峰吗?为什么我们要将矛头对准刘鑫?我们有权利用舆论的力量去惩罚她吗?谁有资格惩罚刘鑫?她要遭受到何种程度的惩罚你们才满意?你们这样让我很不安啊……”

    等一下,这几句话怎么感觉似曾相识??好像我昨天才从采访视频里看到过,刘鑫对着镜头哭诉说:“我已经知道我做错了,可你为什么还要抓住这个事不放?”你们这样让我很难开开心心的过正常生活啊……

    简直无耻的异曲同工,无知又不自知。

    陈世峰杀人已是事实,嫌犯也已被捕,焦点聚集在此有何用?你是能出庭当陪审员还是他爸妈高价请的辩护律师?大家已经在他的死刑请愿书上签名,祈求能得个杀人偿命的结果,这个时候大众还将矛盾焦点锁定在陈世峰身上,不知道这是在打法律的脸还是在打你道长——梁文道的脸?

    如果所有人都没有权利用舆论去惩罚恶人,那又是谁给恶人的权利用无耻去欺负好人?

    一个人没了良知祸及无辜,法律没有条例约束道德、媒体畏于惹事不敢发声、大众又没有权利惩罚,恰好他本人还毫无忏悔,社会群体的公愤无处宣泄,正义得不到伸张,那这个世界还真可怕,可怕到连鬼都怕。

    你问惩罚到什么程度我们才满意?

    这样说吧,是江妈妈公布刘鑫一家的信息,刘鑫迫于舆论压力才在200多天后首次现身面对她,那么如果舆论继续向她施压,接下来她或她的家人会出现以下三种行为可能:

    1、不堪其扰一死了之

    2、继续不要脸的苟且一生

    3、幡然醒悟用余生赎罪

    如果选择了1,才是正中了你们的下怀!

    “看!死了吧!我早就说过你们没权利惩罚她,不要用网络暴力,她都知道错了,现在这样你们满意了吧!下回再有这种事看你们还敢不敢逼逼!”

    如果选择了2,我反倒觉得这才是最坏的结局,没有任何一方胜利,等事情尘埃落定,大家面面相觑,谁都不言语。用舆论谴责她的人原来一直都是对牛弹琴,高举“反对一切网络暴力”旗帜的圣母方,由于“刘鑫们”的无动于衷而显得毫无存在感,落得个自讨没趣。

    如果选择3,这正是我们试图改变的、也是正在努力进行着的目的,让这起案件所有的恶人受到与行为相匹配的惩罚,杀人犯偿命,道德犯赎罪。

    我们知道用舆论很难从根本上震撼住他们的心灵,幡然醒悟也可能只是痴心妄想,但这不是我们不应该谴责的理由,即便无法改造这些顽固份子,但至少我们的抨击能让那些正在塑造价值观的后辈们知道对错、是非与善恶。

    这就够了,甚至比改造某个具体的当事人更有意义。

    至于谁有资格惩罚刘鑫?建议你去问问江歌的妈妈,听听她的回答。

    她是最有资格惩罚刘鑫的人,可她孤立无援近300天都见不到刘鑫一面,怎么惩罚?靠意念?靠诅咒?靠扎小人?

    是舆论的压力给了江妈妈一次与刘鑫面对面的机会,让她亲眼看到江妈妈的现状和处境,让她亲耳听到江妈妈撕心裂肺的痛哭,让她亲手把私留江歌的遗物还给江妈妈。

    反观“梁文道”们呢?以不解决总好过解决过头为由,号召大家都应该做那个把头埋在沙里的鸵鸟,渐渐地,社会越发冷漠,道德越发低下,让无耻加倍肆无忌惮,让善良更加妄自菲薄。

    对于刘鑫这类欺软怕硬、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就应该以暴制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然还真以为全天下都是“四海之内皆他妈,任她摆布任她花”的无害良民。

    不好意思,姐们儿玩得就是黑吃黑。


    因为工作需要,这件事在昨天一直是公司同事们讨论的热议话题,当在朋友圈看到“梁文道”的这篇文章时,我第一时间转发到了编辑组群里,资深编辑一眼就能看出前半部分有点多余(也就是“看理想”公号小编的自话),很客观的评价了梁文道本人在演讲视频中想表达的意思,无非就是希望大家遇到这种事件时需要冷静思考,不要使用网络暴力。

    我同意,前半句话。

    我从没否认过面对这类事件应该持有冷静思考和审慎的态度,所以以上所有的言论就是我冷静思考过后得到的答案。

    舆论暴力要慎用,但不能不用。

    “舆论暴力”就如同我国依然没有取消的死刑一样 ,对那些罪孽深重、还不知悔改的人是种惩罚,对蠢蠢欲动、有贼心没贼胆的小人是种震慑。

    有同事问我:“假设在舆论压力下,刘鑫跳楼了,即使她有千万种不对,她父母在此前有过种种逃避。那么刘鑫死了,这个悲剧就能终结吗?”

    我认为,悲剧永远不会终结,它在定调之初就已决定了它不会终结的命运。

    当江歌遇害时,就意味着无论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如何、刘鑫是死是活,对江歌一家而言,这场悲剧就已经随着陈世峰砍下的最后一刀而开演,且永无谢幕。

    作为新闻事件,它会在世人的逐渐淡忘中尘埃落定,但作为一场悲剧它不会终结。

    就像童话故事里,幸福的结局总是千篇一律,但悲伤的结局却各有各的不幸,因为快乐会转瞬即逝,但悲伤永存。


    在我转发江妈妈的“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请愿书”到我的某个微信群时,竟然有人对江歌的遭遇用了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来形容。

    真是让人寒心入骨!

    你可以保持沉默,可以不关心别人的事,可以等待判决下来再发表看法,甚至可以用异于常人的逻辑分析案件细节的漏洞,但这个时候,希望不要用自己的智商下限来诠释你良知的缺陷。

    江歌遭遇的是无妄之灾,就如同那些在地震、海啸中失去生命的人一样,他们是可怜的,但可恨的是你们这些愚夫!

    我来告诉你什么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如果刘鑫因不堪舆论而放弃生命,才是对这句话最准确的解释。

    最后引用一段读者留言,用来结束此文:

    “如果惩罚刘鑫能让这个世界中道德低下的人稍有良知的话,我选择网络暴力,只能说刘鑫很不走运,偏偏这个时代选择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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