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他三年了,高中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让他多看我一眼,刚开学的时候他坐在我的前桌。我风趣的说话语气,和恰到好处的面部表情,让他总是用怯怯的眼神看着我,想笑但又不好意思。
我从未见过一个男孩子如此的内向,突然间的想读懂他,对他的好奇心强到了极点。在那之后我总是逗他,随着时间这个催化剂的降低活化能,让他的性格和才能都展露无疑。有些孩子气,当愤怒值达到最高值的时候红着脸用力的掐那个“死人”掐到对方服软,学习很有方法,可是生物却是死穴,我也是因为这点,才疯狂的学习生物,从不及格学到了全班第一。可能这真的是爱情的力量!
现在想想,我所喜欢的不是他,好像是迷恋上了那所谓的“三年”。为了显示自己的忠贞。可能最开始是欣赏或是感兴趣,但随着时间的冲刷,我真正喜欢只是“三年”这个量词!
令人向往又遥不可及的的爱情!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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