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老王是位创业者,跟妻子丽璇两人白手起家,奋斗了10多年,在东莞有两家厂房,公司生意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夫妻俩一直在实体行业深耕,但也明显感觉到所在行业后劲不足,订单受外部经济大环境的影响较大。于是,在2016年尝试进入电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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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时候,他和妻子二次创业成功,赚到了电商行业的第一桶金,准备给家里再买栋别墅。夫妻二人深知做生意的风险,一旦生意失败可能就一夜返贫了。他们当时基于规避生意风险的考虑,把别墅的房产证登记在了9岁儿子小王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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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难料,老王和妻子丽璇的婚姻挺过了创业初期的艰难岁月,挺过了七年之痒,在可以共享荣华富贵时,却亮起了红灯。两人作为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公司管理上的意见越来越无法统一,屡次爆发冲突,两人的心也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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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两人打算协议离婚,和平分手,各自管理一个公司。在考虑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他们想起了那套登记在儿子小王名下的房产。这套别墅目前市价已经有将近2000万了,小王准备跟母亲丽璇生活,老王觉得这套房产不分,心有不甘,于是找到我咨询。
#晶晶律师分析#
我认真听了他的陈述,老王的问题用法言法语可以总结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有人认为老王夫妇把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儿子小王名下,意味着夫妻俩将购买的别墅赠与了儿子小王,别墅的产权是完全属于儿子小王个人的,老王和丽璇离婚,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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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中,老王的案例,如果闹上了法庭,法院一般会谨慎处理,审查老王和丽璇当年把房产登记在小王名下的真实意思表示(需要双方提供证据证明),不会仅仅按照产权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小王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当年的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小王,离婚时该别墅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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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用来定分止争的,不能僵化适用。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可能基于各种因素考虑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权利人即为未成年子女。
老王听了我的分析,松了口气,淡淡地说道:“有些爱人,只能共患难不能共富贵。如果感情没了,就用金钱祭奠婚姻吧。所以,钱还是算明白些好。”
#房产分割# #婚姻家庭# #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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