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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金粉世家》,为何情深却又两厢辜负

再读《金粉世家》,为何情深却又两厢辜负

作者: 寂月灼灼 | 来源:发表于2018-12-16 11:41 被阅读11次
    文/小灼

    最近又读了《金粉世家》,厚厚的一本书,读完后有些体会到冷清秋当年抱着孩子在大火中离开的心境:世事繁华若梦,从此萧郎即是路人。

    书中有一副画面非常美丽,一大片向日葵花朵,金燕西拉着冷清秋的手,并肩躺在花海之上上,清风徐徐的吹着,午后阳光洒在脸上,两个人闭目浅笑,喁喁私语。

    我曾以为,最美的爱情也就是这样了。

    因为看到清秋与别个女子与众不同,一见倾心之下找遍北京城。

    她从他身边走过,他在怔然之后在磅礴的大雨里一路狂追,全然不顾做少爷的矜贵。

    费尽心思住在落花胡同,打着办诗社的幌子,万般的去讨好清秋和她的家人。

    偶然觉得一道菜肉好吃,便吩咐家里的人另做一盘趁热送过去。

    生怕她不收他的礼,小心翼翼,百般婉转的送一双鞋,送几匹衣料,送珠宝首饰。

    种种下来,清秋心动了

    她当然知道富贵人家和普通人的阶层差异,可是面对他的柔情蜜意,她的心动摇了。

    即使金钱能买来物质,可是他的这份心思极为难得,送的礼物并不是随手一赠的,而是用了时间用了心的,保全了她的自尊心。

    在这个年代,有一个男人,他既富贵又英俊,有几分才气,又万般尊重我,自他来后,何处不是处处让着我。

    她想不妨一试?赌一赌又如何呢。

    于是每每燕西前来,她都穿着最好的衣服,戴上最漂亮的首饰,从自此花前月下,互立誓言,许诺终身,他们度过了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有人曾拿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和林黛玉比作他们。

    清秋引以为金燕西是他的知己,而金燕西,又何尝不是把她放在手心里。

    再读《金粉世家》,为何情深却又两厢辜负

    然而作者本身是仿照红楼梦做出这样一个故事,那么结局就注定逃不了荒凉和悲情。

    繁华落尽总归尘,红楼梦如此,金粉世家亦如是。

    写到这儿时,楼下正好在放暗香这首歌,熟悉到有写魔性的歌曲,以至于现在都记得:

    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

    香消在风起雨后无人来嗅

    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

    我会拼到爱尽头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

    爱会在灰烬里重生

    难忘缠绵细语时

    用你笑容为我祭奠

    歌词很符合电视剧的凄美,可是对比原著小说,电视还是留有了情谊的,没有还原真正的悲戚。

    我想张恨水写这部小说时,既然是仿照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来写,那么必然不能写的泯然众人,要让人记得,非凄惨感伤不可。

    所以有了故事的下半生,就不可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浑为一体了,在我看来,这里的男女主人公,在情感上未免浅薄了一些,岂能比得上贾和林的爱情呢?

    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里,即使到了清秋已经离开了金燕西,金燕西依然会深情款款的说:“我从未爱过清秋以外任何女人,从来没有”。

    电视剧里在结尾时,描写金燕西觉醒,痛失所爱,四处寻找冷秋千无果后,才灰心意冷远赴重洋。

    而在原著里,远比电视里更凄惨,但同时也更为真实。

    在房子失火,清秋抱孩子离开之前,他们的矛盾已经数不清了:

    婚后的金燕西和以前一样,照样和朋友混到半夜才回家,有时候两三天不回家也是常事;

    他在家道已然中落下,依然挥金如土,要给女星捧场;

    他明知不妥,依然和交际花跳舞,和早已断了联系的白秀珠重燃爱火;

    他完全不顾身怀有孕的清秋,是怎样的在这个宅子里孤寂冷清;

    他在父亲去世,大厦将倾的情况下依然不知悔悟,散尽钱财,丝毫不为清秋和他们的孩子做打算;

    在清秋在生孩子之时,他已经几天没有回家,别人催着回来,对他道喜时,他对着旁人说到“那又有什么好事”;

    在失火一事,清秋走后旁人劝说燕西去找,他竟然是无所谓的态度,说“我能有什么法子”。

    对着为自己生儿育女的妻子,如此冷血,倒让人想起那时他是怎样的追求清秋,今夕两相对比,实在难过。

    再读《金粉世家》,为何情深却又两厢辜负

    清秋那样有骨气的一个人,在深宅大院只身孤影,又不怎么会人情往来,更何况宅子里其他少奶奶们的勾心斗角,左右逢源呢?

    她以为虽然齐大非偶,但是情谊尚在,终究日子能够过下去。

    可是她看错了金燕西,以为他是可靠之人,以至错付终身。

    最后冷清秋趁房子起火,抱着不满一个月的孩子仓皇离去时,听到金燕西在身后叫她时,心中必然惶惶凄楚。

    她内心告诉她,不要停留了,走吧。

    人生向来福祸相依,凤凰涅槃,浴火方能重生。

    金燕西爱冷清秋吗?

    年少时以为是爱的,只不过因为后来种种导致的分崩离析。

    可是现在的我全然不信,爱这个字,是极为纯粹的。

    当初的惊鸿一蹩,不过是万花丛中的一点绿而已。以为付出了时间,精力就是爱吗?不过是新奇而已。

    即使他对冷清秋确实有一种一见钟情,但毕竟算不得爱,连着这少有的温情,都在婚姻的打磨下分文不剩了。

    亦舒曾写过一句话:

    在婚姻面前,爱情太渺小,真正的阻力并非他人的压力和低看,那是流淌在骨子里的基因,敏感又脆弱。

    自古至今,为什么婚姻重视门第之说,并不是毫无来由的,门第上的差别,直接会导致经济上的不平衡,间接的影响着人从内到外的自尊心。

    在书中金燕西有一段话,足以证明他对妻子和婚姻的看法:

    “若说交女朋友,自然是交际场中新式的女子好”,但要结为百年的伴侣,主持家事,又是朴实些的好,绝不像交际场的女子,不但不能干涉她的行动,她还要干涉你的行动。”

    冷清秋说起她以后想要读大学,再去读博士,而金燕西却对她的这种说法不屑一顾,他认为女孩子读书并没有用,到头来还是得在家里当家庭主妇。

    他要娶的人,是一个通情达理,容忍度极高的女人,最好对他的一掷千金,喜好交际视而不见,不要有什么大的理想,一个女人,在家里安安分分的待着,两耳不闻窗外事是最好。

    这已经为后来的种种矛盾和悲剧奠定了基础。

    再读《金粉世家》,为何情深却又两厢辜负

    两个三观不合,身份差距如此大,又不愿意去变通的人,怎么可能终成眷属呢,更何况是在时代的大悲剧下。

    那场火中戏,是在金家没落后的又一个悲剧顶峰,实在是小说中的告别仪式。

    原著小说里金燕西的结局是出国留学,作者给他最后的场景却是让他去演了电影。

    冷清秋的结局,在开篇第一章其实就写了出来,养活着一个孩子,靠卖字为生计,日子虽然艰苦,但内心安定。

    虽然历经苦痛,但最后能走出未必不是清秋之福,总比还在幻境中做着春秋大梦的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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