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的时候我买了当时最新款的三星手机,我很喜欢它,但是我并不是爱惜的那种喜欢,因为知道手机更新换代快,坏了可以再买丢了可以再买旧了可以再买。学校也发了一部校机,因为太丑也不会经常使用。我室友看透了我的尿性,无数次提醒我看管好自己的东西,然而我为了耍酷最后把两个手机丢了个精光。这时候我内心开始有点崩溃,当时社团又忙,找我总是找不到,没错,一夜回到了解放前。
这个时候我发誓如果我再有手机,我绝对把它当做宝贝,后来我也做到了,那个手机陪了我三年,直到它坏了,我还打算送去修理厂翻个新。
后来,以前觉得什么都无所谓的我对些没有生命的东西开始产生了怜悯之心(阿西吧,这叫什么事啊)
初中的时候,大家整天沉浸在言情小说的熏陶模式中,当时看不懂那些的我呀有天突然开窍了,并且对一个人开始中毒,之后长达七年的关注,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中为数不多的正确选择,我没有消耗掉我最初的开始懵懂时的喜爱之情啊,生命中出现过那么多的过客,也只有你远远望过的人,等下一次回头时也许还会有缥缈的身影吧。
大三的时候我懂得了珍惜,我在一所非常有人情味的大学修炼了我的身心,是有那么一群人出现过,使我觉得被救赎。
大四上因为整整半年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不得已学会了思考,向后看看,在二十年的消耗中,我给自己究竟留下了什么。
寒假我在少儿频道实习,那天拍外景的时候是零下十七度,我眼睁睁看着酒杯里的水结冰,那天拍摄结束之后我被冷生气了,回家我就哭了。我多傻呀,今天我又路过了我们拍摄的山庄,我突然很想念那时迷迷糊糊的站那,和那个秃顶大叔吵架。
我们无数次的说着喜欢,我喜欢这个人,我喜欢这份工作,我喜欢这个东西。那么请记住这份喜欢的情感,这份喜爱之情不是消耗品,是你无数日夜里获得的慰藉与动力,它让你坚持着正能量,坚持对世俗的希望,坚持着让我们一边咒骂一边狂喜的走下去。
当我真正懂得了喜欢的含义,我想说我喜欢一个人,喜欢在少儿频道的那份工作,喜欢着我的专业与理想。
所以啊,这份喜欢会陪着我走下去,使我在这芸芸众生中不被消耗而被深深地沉淀,所以并不觉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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