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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源书院顺江语录〗大美配天

〖元源书院顺江语录〗大美配天

作者: 大成元吉 | 来源:发表于2018-08-29 12:39 被阅读0次

    什么是“美”

    美的定义是美学中最难的问题。在人类历史上第一篇系统研究美学的文章《大希庇阿斯篇》中,作者借苏格拉底的口总结到“美是难的”。

    十八世纪欧洲兴起了“实验美学”热,意图从具体的美的事物中找到美的本质,从而给出美的定义。然而实验美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图形和声音,所得结论不具普遍性。至于“美是生活”,“美是人的对象化”等定义,则犯了把具有交叉关系概念的交集概念,等同于了具有交叉关系概念中的某个概念的错误。

    中华文化对美的定义则完全不同于西方。

    王弼在《道德经注》写道:夫载之以大道,镇之以无名,则物无所尚,志无所营。各任其贞事,用其诚,则仁德厚焉,行义正焉,礼敬清焉。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聪明,仁则尚焉,义则竞焉,礼则争焉。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义之正,非用义之所成也;礼敬之清,非用礼之所济也。载之以道,统之以母,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竞。用夫无形,而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为匠也。

    可以说,大美配天是中华文化对美的定义,那何为大美配天呢?我们需要找寻中华元典的轨迹。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

    ——《庄子·知北游》

    “啮缺,可以配天乎?”

    ——《庄子·天地》

    “高明配天

    ——《礼记·中庸》

    注:高明不是现代文中的含义,此处的明是“大学之道在于明明德”中的明德的明

    “故殷礼陟配天,多历年所。”                    

    ——《尚书·君奭》

    理解大美配天,首先要理解中华文化中的“理”。

    对于中华文化中的“理”和西方规律的不同决定了中西方对美的定义不同,关于“理”与规律的区别张顺江教授这样说:

    “理”与规律不同,理是“无名天地之始”,规律是“有名万物之母”。对“理”的研究是“常无欲以观其妙”;对规律的探求是“常有欲以观其徼”。这就是“理”与规则、规律或者定律的区别,也是王弼所说的母与子的关系即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

    理不是近代科学所讲的规则、规律,或者是定律。这些观念、规则、规律跟定律,是近代科学追求的重要精神,而这个精神跟中国传统文化所要追求的“理“是不一样的。但是,它们的方向和具体内容是一样的吗?

    所谓规律是现实的人在一定的观念设定下演绎出的逻辑一贯的知识体系,是“人道”。

    这种人道(如时空绝对性的观念演绎出的牛顿力学)在未被天道(原子物理试验)冲破之前,人道与天道相符合,表现为具体的、现实的主观与客观的和谐与统一,即“天人合一”,就具有了“真理”的意味。但它不是“道”、不是“理”,是在一定的观念设定下,人对“道”、对“理一分殊”的认知及推演出的知识体系。它是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人”,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认知,是“天人合一”的理念元人-客即人类实践的运动、变化与发展的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表现。随着“天人合一”理念元人-客的运动、变化与发展,人的认知能力不仅要从牛顿力学发展到量子力学,而且客观环境也要从工业社会过渡到后工业社会。

    “理”不是近代科学所讲的规则、规律,或者定律,而是老子所说的“大道无声、大道无形、大道无名”,“无名天地之始”,是“动之未发,有无之间,谓之“几”的几。它是产生万事万物的根据,事有万千其“理”一贯,这个理就指的是“几”。孔子研易“韋编三绝”(就是古人读竹简将穿竹简的皮条磨断了多次,形容孔子研易的艰辛。)得到结论说,把握神几就可进行妙算,神武不杀,吉凶不问卜。老子说:“常无欲以观其妙”、“玄而又玄、众妙之门”。佛学说的“不二法门”、“真如”,指的都是这个“理”。其实这个“理”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就是自在自为的一个具体的事物,其大无外、其小无内。

    人在对事物定了名,即有名的情况下,依据自身的欲望或价值标准,对事物研究、观察得到的结论——知识、规律。知识、规律都是人认知的 规律 。球,不管是铜球、铁球、皮球、气球都是在球的名义下产生的 , 所以,有名——球,就是万有的各种球的抽象。用老子的话说就是,“有名万物之母”。而在球的名义下,根据人的主观愿望(尺度)就可以进行比较,从而把握它们运化的规律。

    中国传统文化的“理 ”与西方所言的“规律、规则、定律”,它们之间方向一样,而具体内容不一样。打个比方说,“理”与“规律”之间的关系是“根”与“干、枝、叶、花、果”的关系,是源与流之间的关系。由果寻根也好,由根寻果也好!它们都是人的知性对宇宙、自然奥秘的探索。这就是它们方向的一致性。

    关于大美配天,张顺江教授是这样阐述的:

    为了说明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性”精神,我们举一个观画的例子进行说明,假如你是一个很有鉴赏能力的人,当你站在一幅古代名画前观赏时,你会想到这个画家当时的心境是什么?这个画家所要表现出来的精神是什么?以及这个画家对于他所画的东西表达的是什么?我想,你回答了这些问题以后,就比较容易了解到传统中国文化、传统中国哲学主要的精神是什么了。为什么这样做就比较容易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了呢?因为这样做,你就会外悟到“画”是天(画家面对的物)人(画家对物生情、由情达意、由意成形、画画)合一之物,是画家观物之后,游离于人体之外、用画表达的主观精神。而更进一步,你就会“内省”到在你观画时,画(天——身外之物)与你(观画的认识、心理、心境——人)通过“观”即合而为一,这又是一个“天人合一”。这两个“天人合一”就是“理”。而物随境迁,同一幅画不同的人就能在观后产生不同的心境,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心境下也会产生不同的心理反应。这就是为什么伤感时,观花花会落泪。

    同理,一株兰花刚毅挺拔,但在亡国画家的笔下就连根也画了出来,为什么?它反映了丢失国土的悲凉,是主观与客观的和谐与统一,这就是“美”。其理亦不外乎“天人合一”这个“理”。所以,画家不懂这个理,你就画不出真正的精神来;观者不懂这个理,也就体认不出这种精神来,也就是说看不懂这幅画。不管看懂看不懂,都不外乎“天人合一”这个“理”。所以,作画和观画都不能昧于“理”。用古人的话说就是,“大美配天”。所谓“大美配天”就是人道与天道的和谐与统一。

    那么是否只明于“理”就成了呢?我们说,不成!因为只明于理而没有实践的手段也就不能把这个理表达出来。为了表达这个“理”,还需要有“技”,即把握作画的技能。这就是艺术家们常讲的“炼形”,作画的技法。一幅好画达于“美”,必然是“炼形达意、炼意传神”,达于主观精神与客观实在相统一;否则,只追求形似而理虚,画就丢掉了意境。

    有人说:“人为万物之最灵者也,故合于画,造乎理者,能画物之妙。昧于理者,则失物之真;为造其理者,能因性之自然,究物之微妙。心会神融,默契动静于一毫,投乎万象,则形质动荡,气韵飘然焉。”指的就是要把运用笔墨作画的规律达于艺术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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