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刘润老师解释了一个问题,说是: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要有法律?
要回答这个问题,得先从人性开始聊起。
生存和繁衍,是人的两个基本人性。为了满足这两个基本人性,需要我们去劳动,去创造,去进行交换。
可总有人觉得这样太慢了,他想要快点。那怎么办呢?通过不劳而获,去偷,去抢。
这就导致了,他满足了自己,却损害了别人。如果大家都这么干,社会组织就没办法运行下去了。
所以,为了规范大家的行为,我们共同制定了一些准则,而这些准则,就叫做道德。
有了道德规范,大部分人都能很好的遵守。可还是有些穷凶极恶之徒,他藐视规则,通过伤害别人,来满足自己。
由于道德规范是软规则,它只有精神约束力,所以,对于这些打破道德底线的“恶人”,就需要一些强制性措施来惩戒他们。
而这种起到警示作用,带有强制性措施的约定,就叫做法律。
也就是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红线,谁都不能碰,碰了,就必须惩罚你。
所以你看,法律,其实就是道德边界的最后那堵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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