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

作者: 喵喵女星人 | 来源:发表于2019-04-20 11:35 被阅读0次

    人类社会发展,离不开各行各业的各种体量的公司的存在与发展,小到个体工商户,大到国企,当然也离不开形形色色的岗位和在这些岗位上的人。说的绝对一些,每个行业都会有挖墙脚事件或者刨地沟事件发生。主要是出于什么出发点来做的这个事情会决定事情的性质。如果是抱着对未来发展负责任的态度,以“伯乐”身份来做的话,其实是蛮好的,可是要是以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方式,就是缺德了。

    一般可能会用无耻来形容这种行为,可是我遇到这件可以称之为“龌蹉”。“龌蹉”,形容气量狭小,拘于小节。出自《文选·张衡》:“独俭啬以龌龊,忘蟋蟀之谓何。” 薛综 注:“《汉书》注曰:龌龊,小节也。”

    是怎么龌蹉的呢?介绍一下事件起因和背景,A公司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数一数二的品牌公司,B公司是刚刚从A公司分离出来另立山头没两年的同行业公司,两家公司都是销售同种产品的公司,只是品牌不同了,A为主体公司,B为代理销售公司。这里的B公司是挖墙角的,A公司是被挖墙角的。

    从B公司成立以来,全部的体系、人才培养机制、绩效晋升机制等等全部沿用A公司的体系。当然了,有好的且实用的体系,搬过来直接使用也是新公司发展的过程,无可厚非。可是对于人才来说,B公司的来源渠道就比较单一,一直在从A公司不停的挖人。从个人发展角度来说,如果可以给到这些人才一个更好的发展前景和平台,被挖过去也是一种幸福。可是世界就是这么的玄妙,到了新公司以后,赋予的头衔倒是不低,可是业绩考核还是要从头开始的。因为没有哪个公司是养闲人的,当然得为公司创造利润和价值。

    在利益面前,被挖过去的很多人便开始动起了歪心思,B公司的人开始大量的联系A公司的客户,恶意中伤A公司的产品并怂恿客户立即解除与A公司的服务合同,然后将自己代理的产品卖给客户。其实对于A公司来说,损失的这些客户并不能直接影响很大业绩下滑,不过出于对客户负责的原则,在解除服务合同的时候,特别提示客户,会损失一大笔资金的以及后续增值服务的。可是B公司的销售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并没有公平公正公开的跟客户讲明白利弊,而是把客户利益置于不顾的境地,还哄骗客户重新花钱办理此类业务并再次赚取服务费用,客户因为不清楚里面的门道而着了道。这种为了一己私利损失客户利益的行为,被B公司自己人称作“还客户知情权”。

    你还你的“知情权”,A公司也就不再计较,结果还来挑衅骚扰A公司的员工,使得好多员工无法正常工作生活,我把这种行径定义为龌蹉。

    可是有两个问题我想不明白了:

    第一,在客户渠道上已经做了不道德行为,为了自己能活下去,良心不受谴责么?第二,在团队扩张上,不能够自己招聘新人培养新人,反而只关注老东家的新老员工,然后嘴上还骂着老东家不好,这种当婊子还要立牌坊的事情是不是用“龌蹉”也形容不了了?

    其实这种事情放的更长远一点看,或者说再扩大一个格局再来行动,结果一定不是这样的。也许仅仅从对人才发展负责的角度去解决这类问题,结局就不应该是这样的了。

    我们在进行职场生涯规划的时候可能都听过这句话“良禽择木而栖”,什么意思呢?原意是指优秀的禽鸟会选择理想的树木作为自己栖息的地方。比喻优秀的人才应该选择能发挥自己才能的好单位和善用自己的好领导。首先要能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且可以遇到善用自己的“伯乐”。可是B公司的领导应该只把这些“良禽”作为了自己发财的工具,而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的格局来做出有益于人才发展的指引和帮助。

    所以,真心奉劝现在正在找工作或者已经跳槽的人才们,能清醒的看清目前的形势,都能找到自己的那个“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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