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素老师的语文教育叙事
今天讲到《叶圣陶先生二三事》,二三事到底是哪些事?
叶圣陶先生请“我”修润文章,叶圣陶先生送别客人,叶圣陶先生给我真诚回信,叶圣陶先生写文章要求简明如话,叶圣陶先生追求简洁的文风,叶圣陶先生在语文方面努力追求完美。
总共六件小事,所以这个“二三”是虚指而并非实指,而且在概括的时候我们统一用了主语“叶圣陶先生”,那么我们就要问了,情节概括必须要用同一个主语吗?
当然不是!一般叙事散文或小说,我们常用两种方法概括情节:故事的发展顺序,如开端、发展、高潮、结局,还有一种抓住线索进行概括,两种方法操作稍有不同,最后概括的内容大同小异。
正好昨天的练习中有一道《骆驼祥子》中的情节概括题,讲的是车夫老马、晕倒在茶馆被众人救助的故事,给出了第一和第四的情节提示:老马一进茶馆就晕倒,爷孙吃包子,谢别众人,要求填写中间两个情节。那中间两个怎么概括表达呢?大多数孩子这样概括:老板救醒了老马,祥子买包子给老马吃,对不对?当然对!是否必须都以老马为主语?从正常的概括情节的角度是不需要的。但是第一第四句给了我们提示,所以如果改成“老马喝糖水醒来谢众人”“老马把包子省给孙子吃”可能在句式上更加整齐。
但我认为,批改的时候是不能以主语是否是老马作为评判标准的,因为在语文知识和规范上没有依据,此外,《骆驼祥子》终究主角是祥子,概括成祥子给老马买包子还能更好地体现祥子的形象呢!
一个小问题,记下来,大家也可以商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