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充满力量的思想
爆炸性的学科
什么是哲学?
哲学问题
哲学问题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我们没法通过实验方法来直接为之找到答案。
对哲学的误解
哲学的工具
证明如果你提供了让人接受自己观点的理由,你就已给出了一个证明(argument)。
苏格拉底的方法苏格拉底所运用的苏格拉底的方法就是先提出定义,然后用反例驳斥它,继而根据反例修正定义,对修正版再进行辩驳,如此进行下去。
思想实验
归谬法即证明论点的反面是荒谬的,或能够推出(这就是“归”)荒谬。
谬误即讲理过程中犯的错误。
·转换举证责任(switching the burden of proof):
·窃取论题(begging the question):
·人身攻击(argumentum ad hominem,即对人不对事的证明):
·稻草人(straw man):
·假两难推理(false dilemma):
·诉诸情感(appeal to emotion):
·分散注意力(red herring):
哲学的分类
·关于是或者存在的问题。
·关于知识的问题。
·关于价值的问题。
·关于正确推理的理论,即逻辑学(logic),
哲学的益处
这些技艺包括分析思维、批判性思维、审慎的推理、解决问题,以及人际交流。要为哲学问题寻找答案,你得明于逻辑,善于阐述,能分辨细微差异,能认出微妙的异同,而且还要能识别未曾明言的假定。
第一部分形而上学和认识论:存在和知识
第二章 前苏格拉底哲学
存在的本质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一书研究的根本问题,也就是最基本的形而上学问题可以这样表达:什么是存在的本质?
米利都派哲学家
西方哲学的传统应当追溯到泰勒斯(Thales,约公元前 625—前 547)。他是希腊爱奥尼亚富庶的海港城市米利都的公民,享有第一位西方哲学家的美誉。
抛弃神话式的眼光来看待世界这一进步也该归功于泰勒斯。
毕达哥拉斯
毕达哥拉斯认为事物和数字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密联系。
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
他教导学生每一件事物都包含了它的对立面
巴门尼德提出的这些原则在当代术语中表达为先验原则(a priori principles)或理性原则(principles of reason),意为先于经验的原则。
恩培多克勒和阿那克萨戈拉
恩培多克勒同样认为我们描述实在的时候不应局限于说明经验对象的变化是如何发生的,我们更要解释它们为什么发生。
原子论者
原子论者认为所有的事物都由物理的原子组成——微小、不可感、不灭、不可分、永恒的和不可创造的粒子材料一致
第三章 苏格拉底、柏拉图
苏格拉底
他希望发现一些重要的东西,即知识、正义、美、善,尤其是诸如勇气这样的美好品德的本质。
反复实践此方法的人们仍然会向着最终的知识不断迈进。
柏拉图
柏拉图的形而上学:理念论
柏拉图的理念论说的是,我们感觉经验的对象并不是真正真实的,真正真实的应该是我们通过理性方能达到的理念
可感事物的实在归于理念,因此终极的实在属于理念。
柏拉图的知识论
柏拉图确信真正的知识一定和真正实在的事物有关
柏拉图认为只能通过运用理性才能获得最高的知识
柏拉图论爱与生成
对于柏拉图来说,知识就是存在。你的知识越多,你自身也就越丰富,越完善。
柏拉图相信存在着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影子的、不完美的、变化的存在组成的世界和完美的、永恒的、不变的理念组成的世界。
他将爱定义为一种渴望,以及获得渴望对象的努力。爱试图去拥有美,并且重新创造美。
第四章 亚里士多德
存在是什么?
在亚里士多德眼中,存在就是具体事物的存在。
形式决定了事物,因此亚里士多德把形式等同于事物的本质。
(1)它是什么?换句话说,它的形式是什么?亚里士多德称之为事物的形式因(formal cause)。
(2)它由什么组成?亚里士多德称之为质料因(material cause)。
(3)什么创造了它?亚里士多德称之为动力因(efficient cause),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原因”的意思。
(4)它为了什么目的?就是为什么它被创造,亚里士多德称之为目的因(final cause)。
实现和潜能
亚里士多德用潜能和实现来描述不完美的、变化的存在。
本质和存在
“实体”首先指的是个别的、具体的事物。其次是指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具有某些共同点。
十个基本范畴
存在可以被分为十个基本范畴: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状态、构造、被动、主动。
三种灵魂
亚里士多德和理念论
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理念是共相(universals)——多于一个个别事物的存在。
亚里士多德的知识论
推论是自然科学的基石,它同时也为我们理解自身和日常生活提供了一种方法。但是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有时还需要一种完全不同但十分必要的思维方式,那就是直觉。
逻辑学
第五章 希腊化时期和基督教时代的哲学家
罗马帝国的形而上学
普罗提诺
对普罗提诺来说,上帝高于并且超越一切——它是完全超验的。
基督教的兴起
圣奥古斯丁
通过奥古斯丁的思考,基督徒对非物质上帝的信仰获得了哲学上的根据,没有这个根据,这个宗教(可能)也无法支撑几个时代以来思想者们的信仰。
奥古斯丁认为人类思想理解永恒真理的能力暗示了与可感世界不同的、无限的和永恒的事物的存在,这个本体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了所有实在和真理的来源和基础。
奥古斯丁和怀疑主义
彻底的怀疑论者(total skeptics)认为一切都不可知,或者宣称对一切事物悬置判断。修正的怀疑论者(modified skeptics)认为至少有些事物是可知的,但是对于是否可能了解某些特定事物的知识他们拒绝或者悬置判断
首先,怀疑主义可以用不矛盾原则(principle of noncontradiction)来反驳
奥古斯丁认为怀疑的行为揭示了人的存在是绝对确定的
最后,奥古斯丁还认为感觉认识本身是一种初级的知识。
希帕蒂亚
中世纪和阿奎那
第六章 近代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的兴起
·二元论:这种观点认为存在的事物不是物理的就是思想的(精神的);
·唯物主义(materialism),或物理主义(physicalism):这种观点认为一切存在都是物质的。
·唯心主义(idealism):这种观点认为只有思想(或者“精神)存在。
笛卡尔和二元论
他的想法很简单:我怀疑可被怀疑的一切,他推理道,如果还有什么不可怀疑的东西,那么它将是绝对确定的。
怀疑是打开确定世界的钥匙
笛卡尔的意思是任何质疑作为思考者的人之存在的尝试都是不可能的,因为怀疑就是思考,就是存在。怀疑自我存在的自我当然首先必须存在,然后才能怀疑。
“清晰明确”是试金石
真理的本质特征:任何如他的存在一样清晰明确的事物都将通过试金石的考验,必定都是确定的。
霍布斯和唯物主义
因此霍布斯的形而上学的基本前提是一切存在都是运动的物体,运动就是不断地让出一个位置,又获得另外一个位置。
知觉
康韦、斯宾诺沙和莱布尼茨的不同观点
安妮·康韦的形而上学
这个观点认为所有的事物都可以还原成单个的实体,而单个的实体本身不能再还原
斯宾诺莎
对于斯宾诺莎来说,物质和心灵都存在,一切取决于它们如何被概念化。
莱布尼茨
洛克、贝克莱的唯心主义
约翰·洛克和表象的实在论
洛克基本的观点是我们的观念来自经验
洛克说,我们对于外部物体性质的观念或者知觉是对物体本身所有的性质的精确复制。
乔治·贝克莱和唯心主义
贝克莱通过指出人类知识由“观念”组成这点开始对洛克的理论进行批判:(1)观念通过感觉(感觉认识)被传递到思想中;(2)当思想对自己的活动进行反省的时候,思想理解了观念;(3)观念通过记忆和想象的帮助由思想来组合或者分割。
作为一束观念的物质
贝克莱和无神论
贝克莱的观点是可感事物不能独立于感知存在——存在就是被感知
我们讨论了近代哲学的四种基本的形而上学观点:实在完全是物质的(霍布斯),或它完全是非物质的或“精神的”(贝克莱),或它是二分的(笛卡尔),或“物质”和“心灵”是看待同一事物的不同方式(斯宾诺莎)
第七章 18 世纪和 19 世纪
大卫·休谟
陈述存在就是在陈述事实(也就是说,当你声称某物存在的时候,你在表达它的存在是一个事实)。
我们只有通过观察或根据观察结果进行因果推理才能得确认陈述的事实
思想、知识、信仰、概念和判断都存在于观念中。
所有的观念源自、摹写感觉印象或内部感觉,也就是知觉。
休谟论自我
每一个真实的观念必然来自于某个印象。
休谟论因果关系
休谟认为任何从某物的存在到另外某物的存在的推理都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之上,他于是仔细地分析了这种关系
伊曼努尔·康德
心灵的秩序原则
康德认为世界上外在于我们心灵的物体所具有的基本性质或特征实际源自我们的心灵,而不是物体本身。
康德革命性的理论——心灵以我们现有经验的那种方式处理了感觉材料——解释了我们为什么对自己肯定的事情如此确信无疑。
康德还进一步认为作为经验的感官刺激必须在单一、连续的意识中得到统一。
自在之物
我们可以确定我们永远不会经验到时空之外的物体。我们可以确定我们永远不会经验到没有性质的物体。康德的理论看起来能够比休谟更好地解释这些事实
19 世纪
黑格尔哲学的要点
(1)“一切有赖于不仅把真理把握为实体,而且把真理把握为主体。”这就是说真理、现实不仅是被思想的东西,而且是进行思想的东西。因此最真实的东西——绝对——是思想着自身的思想。
(2)对黑格尔来说,个体的心灵是对无限思想的表达或展开,它是无限的思想反思自身的工具。
(3)现实、绝对在黑格尔看来不是独立的具体事件或状态,这更像是一个类似数学的协调的思想体系,它被整合成一个整体,内部的每个命题(事件的每个状态)都与其余部分发生逻辑上的关联。
(3)现实、绝对在黑格尔看来不是独立的具体事件或状态,这更像是一个类似数学的协调的思想体系,它被整合成一个整体,内部的每个命题(事件的每个状态)都与其余部分发生逻辑上的关联。
我们最终到达了黑格尔哲学中三一式的顶点:“观念”、“自然”,以及它们的合题“精神”。
亚瑟·叔本华
叔本华特别指出人类行动极少具有理性。相反,他们常常受到意志的盲目驱动来追求利己的欲望
只有超越对于个人主观意志的知识,客观地把握意志本身,在这种状态下,现象世界才可能变成虚空。
第八章 大陆哲学传统
对 19、20 世纪历史的简要回顾
存在主义
·传统、纯理论的哲学死气沉沉,脱离真实的生活。
·哲学应当关注他或她个人对世界的对抗(confrontation)。
·世界是非理性的(不管怎样,我们无法从整体上把握它,或者通过哲学对其进行精确的概念化)。
·世界是荒谬的,因为我们无法对它为何如此存在给出终极的解释。
·人类中弥漫着的无意义、空虚、琐屑、孤立(separation)、交流障碍,产生了焦虑、厌倦、自我怀疑和绝望。
·个人面对一个问题:必然要选择如何在这个荒谬而又非理性的世界中生存,它是人类生存中最重要的一个事实。
精神分析
两个存在主义者
阿尔贝·加缪
在加缪看来,我们中的许多人已经把自我欺骗变成了最主要的生存方式。这同样暗示着,对于自我,我们也常常感到陌生,我们无力去满足自己最基本的需求。
这些基本需求是什么?根据加缪的说法,它们有两种:对清晰或理解的需求以及对社会温暖、社会交往的需求。
荒谬这一概念意味着事物如此这般存在并没有什么终极原因。
他的立场是只有通过与荒谬世界的抗争,个人才能与他人团结一致,感到心满意足并且获得“一份尘世的短暂之爱”。
每个人必须要经受起狡诈和暴力带来的诱惑;他称之为对现存“秩序”的“反叛”。
让-保罗·萨特
首先,由于上帝不存在,也就不存在什么人类的创造者和用来创造人类的人的神圣概念。
你创造了自己。你就是你所创造的自己。
为上帝不存在,事物为什么这样发生而不是那样发生也就不存在什么终极原因。
第三点,由于上帝不存在,因而也就不存在着规定什么必须发生的神圣计划,“决定论不存在”。
第四点,由于上帝不存在,那么就不存在任何价值的客观标准
因此,萨特认为我们只有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才可能在本真(authenticity)的状态下生活。
萨特、康德论伦理
你就是你的所为
是在你的行为背后并不存在着一个隐藏着的或者真实的自我。
现象学
埃德蒙德·胡塞尔
马丁·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认为存在是绝对必要的。
海德格尔认为人类的思想是“绽出”(ecstatic)的,意思是它指向一个预期的未来。他认为一个人拥抱未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向存在敞开,投入存在。
伊曼努尔·列维纳斯
因此在列维纳斯眼中,善优于真。对于他者的责任是我们最根本的责任,它甚至超越我们对自己和对世界事物的责任。
怀疑的时代
尤尔根·哈贝马斯
米歇尔·福柯
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
雅克·德里达
吉尔·德勒兹
阿兰·巴迪欧
第九章 实用主义传统和分析传统
实用主义
被科学家共同体证实或证伪的观点能帮助我们更好地预测未来,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些观点具备最高的可用性。
理查德·罗蒂
罗蒂把证据、合理性、知识和真理的标准称为“起点”,他的实用主义观点认为标准是相对于文化而言的,因此起点是“有条件的”(contingent)。
分析哲学
何谓分析
哲学上的分析就是把复杂的命题或概念解析为简单的
分析哲学概览
语言与科学
经验、语言与世界
反表象主义
维特根斯坦的转变
蒯因、戴维森和克里普克
威拉德·冯·奥曼·蒯因
唐纳德·戴维森
索尔·克里普克
本体论
元本体论
量子力学中的哲学问题
第二部分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
第十章 道德哲学
怀疑论、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
伦理学的怀疑主义(ethical skepticism)是指这样一种学说,它认为我们关于道德一无所知。这种怀疑论认为,我们不可能知道世上究竟有没有道德标准;即使有这样的标准,我们也不知道它们是什么。
个体相对主义(individual relativism),它认为所谓对与错都取决于个人的信念。
利己主义
是描述性的利己主义(descriptive egoism),它认为,人在一切有意识的行为中都把自己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另一种是规范性的利己主义(prescriptive egoism),说的是人在一切有意识的行为中应当把自己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
快乐主义
就伦理学的快乐主义而言,它区分为两种:利己主义伦理学的快乐主义(egoistic ethical hedonism),主张人应当把追求他或她自身的快乐放在第一位;以及普遍主义伦理学的快乐主义(universalistic ethical hedonism),亦称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主张人应当首先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快乐的最大化
五种主要的伦理学框架
·第一,神意伦理学(divine command ethics):我该做什么?这由上帝说了算
·第二,效果论(consequentialism):我该做什么?这取决于何种行为的效果最令人满意。
·第三,义务伦理学(deontological ethics):我该做什么?这由我承担的道德义务决定
·第四,德性伦理学(virtue ethics):我该做什么?应该像一个有德者那样去行动。
·第五,相对主义(relativism):我该做什么?这取决于我所处的文化或社会。
古希腊时期
柏拉图
柏拉图说,在所有理念的顶峰,就是善的理念,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至善,这个理念具有最高的价值。
柏拉图的观点是这样的:个别事物的真实性存在于理念之中,前者是后者的具体化;感官无法把握理念,而理性能够;具有最高价值的理念是至善之理念。因此,人必须尽力去获取关于至善的知识,让自己服从理性的支配。
卢卡尼亚人爱沙若
她认为灵魂分为三个部分:意识(mind)、精神性(spiritedness)和渴望(desire)。意识负责分析观点,做出决定。灵魂的精神性部分让人有能力履行他的决定;它就是我们所说的意志(will)。渴望则包含道德情绪,比如爱。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说,那就是获取幸福,因为只有幸福是我们仅仅因其本身而追求它的。
幸福包含两部分内容:享受(快感),以及理性能力的运用和提高。
伊壁鸠鲁主义和斯多葛主义
伊壁鸠鲁主义
伊壁鸠鲁主义理论认为,个人的快乐就是最高的善
斯多葛派
斯多葛主义者就是面对痛苦、折磨保持冷静、镇定的人,那么,他们确实是坚忍的。
基督教影响下的伦理学
圣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看来,一切善的终极源泉是上帝,而上帝自身就是本真的善。
在他看来,快乐就是:拥有你所欲求的,并且不欲求恶。
宾根的圣希德嘉
爱洛伊斯和阿伯拉尔
圣托马斯·阿奎那
霍布斯和休谟
霍布斯
霍布斯看来,这个目的就是保存自己的生命。他认为每个人都把自己的生存看得高于一切。霍布斯还说,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自然权利”,用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自己,确保自己的生存
休谟
道德判断的基础是情感,而非理性
休谟认为道德判断不是“理性的产物”。
因此对于休谟来说,一切价值判断,包括道德判断,其基础都是情感。
仁爱
那些取悦了我们的道德感受力的行为反映了当事人身上的仁爱性情。休谟相信,当我们在道德上赞扬(或责备)某些人时,从根本上讲,我们赞扬(或责备)的是人的性情:他或她的行动是值得赞扬(或应受责备)的,但行动只是性情的反映。这样的观点——道德品性根本上取决于人的性情,其次才是人的行动
休谟之后是否还能有伦理学?
康德
(1)科学研究无法告诉我们永远有效、毫无例外的原则。
(2)道德原则的正确性是没有例外的。
(3)科学研究无法揭示道德原则。
最高的道德原则
如果你的行动准则不可能变成普遍法则,那么这个准则就是不道德的,于是你就不该照着它来行动
在康德看来,最高的道德命令:永远如此这般地行动,以便你能够合乎理性地让你据以行动的那条准则变成普遍法则。
人为什么应当做该做的事
道德命令所要求的服从必须不包含它之外的目的,它自身的正确性就是目的。
康德认为,你应当仅仅因为这是你的道德义务而履行你的道德义务。
在任何情况下,都得把理性的存在者(即人类)当成目的,而永远不能将其仅仅当成手段!
功利主义
对于功利主义者来说,善取决于行为的后果。
边沁
我们所必须遵循的道德法则来源于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契约”。
和不遵循这个法则相比,遵循它会带来更多人的更多的快感。
穆勒
为了决定我们应当追求何种快感,必须考虑的不仅有快感的量,还得包括快感的质。
规则功利主义(rule utilitarianism)。根据这种形式的功利主义,行为的道德正确性不在于它对普遍快乐所起的作用,而在于这种行为所体现的规则或原则对于普遍快乐所起的作用。
弗里德里希·尼采
尼采认为,人类种族的进步向来是贵族社会的功绩,而贵族社会是人类社会存在的最终确证。
尼采也主张生命的精髓就在于奋斗或战争。只有生活在战争的阴影中,人的力量才能真正地伸展扩张,富于成果的行动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第十一章政治哲学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
自然法理论和契约论理论
奥古斯丁和阿奎那
国家的法律必须是正义的,也就是说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上帝的自然法
霍布斯
当你希望获得和平的时候,就去追求和平;如果没有希望获得和平,那就尽你所能地保护自己。
为了自身的和平和自我保存,你能够允许别人对你有何种程度的自由,你就得满足于你“对他人”也仅拥有这种程度的自由——前提是,别人也都满足于这样的自由。第三条法则是“人必须信守盟约”
为了自身的福利,人类必须把他们的集体力量以及利用一切必要手段保护自身的权利都转交给一个最高统治权力,由这个最高统治权力来迫使所有公民尊重人与人之间的承诺和约束,以便和平安宁地生活在一起
另外两位契约论理论家
约翰·洛克
我们都是上帝的造物,因而是上帝的“财产”;由此可以合乎逻辑地推出我们有义务保存自己,也有义务尽可能地保存人类。
社会协定的目的是确保“公共的善”
在霍布斯看来,政治权力是被让与一个行政权威的;而在洛克看来,政治权力是被委托给立法机关的。
让-雅克·卢梭
当我们强迫一个人接受公意的时候,我们就是在强迫他自由。
他认为,在规范的社会中,人应当放弃自身的自由,转向全然不同的却更为重要的共同的自由。
美国宪法理论
《独立宣言》中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
《美国宪法》中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
隐私权
古典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
亚当·斯密
功利主义和自然权利
哈丽特·泰勒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
无政府主义
第十二章 当代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
G. E.摩尔
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
情感主义及其他
约翰·罗尔斯,一位当代自由主义者
公正社会的基本条件
(1)所有成员都知道并接受共同的社会正义原则;(2)一般而言,基本的社会机构能够满足这些原则,并且人们普遍都知道它们满足这些原则。
无知之幕和原始状态
社会正义的两个原则
每个人平等地拥有“能够和他人的同等自由和谐相容的最大限度的基本自由”。
使得(a)人们能合理地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b)地位和官职对所有人开放”。
一切的社会性的善(例如自由、机遇、收入)都应该平等分配,除非不平等的分配对每个人都有利。
个人的权利
我为什么应该接受罗尔斯的规定?
罗伯特·诺齐克的自由主义
最低限度的国家是正当的
只有“守夜人”式的国家不侵犯权利
个人的权利
社群主义者对罗尔斯的回应
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和德性伦理学
玛莎·纳斯鲍姆
赫伯特·马尔库塞,一位当代马克思主义者
安·兰德的客观主义
各种“主义”
第三部分哲学和宗教:理性和信仰
略
第四部分其他声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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