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我,早餐是幸福的一餐。我特别喜欢吃早餐,喜欢那种早起觅食的过程。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鸟,哈哈,早上第一件事是觅食。都市青年们喜欢周末睡大觉,我则不然,于我,周末睡12个小时一天只会让我觉得丧,真正让我觉得元气满满的,是八点起床,吃早餐。也许这是大学读书形成的习惯。那时候,我每天都早起,为的是饭堂里的皮蛋瘦肉粥和炒面。哈哈,我不是说那个炒面和粥好吃到飞起,一般的味道吧,于我,我很满足了。我并不认为,山珍海味,虾兵蟹将,珍禽猛兽,就是美食。我的美食观是,首先是健康,其次,吃出幸福感,那就是美食。周末,以及日复一日的每一天,我都对早餐感到满意。白粥,包子,肠粉,煎饼,等等,没有山珍海味,我却无比喜欢。
周末的早晨,我要浪费在吃早餐上。嗯,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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