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好象确实比其他地方的人,更信赖一种机器或者说一种机制的作用,而不太愿意轻信人。
哪怕你是再好的工艺师,他会承认你作为一个手工艺艺术家的技术水平,但是从技术本身的角度来说,他更信任机器和工具的作用。当他需要的不是一个需要从艺术角度去欣赏的艺术品,而是一个实用产品的时候,他毫无疑义会放弃手工操作。他会宁可去买一台机器或者是一套工具,以保障一个技术动作的成功,也不会去雇一个高超的手艺人。原因很简单,人总是会犯错误的。
这可能就是东西方价值观的差异所在。我们可能更加趋向相信匠人。
今天读到一段话,深感认同。
如果大家认为,今天的美国应该有一个某某主义的社会标签的话,那也决不是当初的建国之父们给美国人民指点设计的完美目标。他们实在是自然而然地就走到这一步的。所以,他们将来还要往哪里去,他们也心中一点没数。
所以,我们的美国朋友们真的一点也不象我们那样,从小就对社会的发展形态了如指掌,心中时时有个科学的谱儿。知道自己现在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哪一个阶段,已经从哪里来,正要往哪里去,而且是必然地要奔到那个社会去。这些对于美国人,纯属天方夜谭。他们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种对于社会发展的说法,他们觉得这只是一种说法而已,而且他们知道此外还有各种其他的说法。至于种种不同的说法,对于人类社会的将来所做的各种预测,他们很少有信的,就是“信”起来,也都是各“信”各的。
美国确实与中国不同,他不是什么主义,也没什么目标,仿佛随波逐流,那么,随波逐流了200年,到底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霸权,国际警察?
在 1951年的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中,规定了一个人在总统的职位上只能任职两次(即连任一次)。这也是美国人对于“收银机”机制的又一次改进。这一修正案事实上更强调了对于“人是不可靠的”这一基本出发点的坚持。
美国人认为让一个凡人连续多年处于这样的权力中心,无论如何都是危险的。即使这位总统看上去干得很出色,也得请他下来。即使换上去的新总统相对更没有经验,能力也不如前任,那也要换上去。因为,对于美国人来说,安全第一。只要能够让防止出现专制和暴君的整个“收银机”机制能够正常运作,其他都是次要的。
宪法中确定美国总统为军队总司令(但宣战权在国会手里)
我是个有拖延症的人,虽然一直很好奇尼克松“水门事件”但一直懒,没有去查询,今天实在忍不住去百度了。
根据美国的宪法规定,副总统是美国国会参议院的议长。但是这个规定,只是在立法和行政两个分支之间,加上一点联系的意思,决不表示行政可以干预立法。因此,宪法也规定,副总统平时在参议院中没有投票权。只有当投票持平,一切陷入僵局的时候,副总统才可以投上一票,以打破僵局。而且,如果他不投这一票,票数持平则法案按照规定被否决,所以他如果想投一次反对票的话,投不投都一样。只有他想投赞成票的时候,他这一票才显得有点用。曾有个副总统自我嘲笑说,让我投票的时候,我也只有半个投票权。尽管参议员按宪法规定是一州两名,永远都是双数,但是,还是很少出现僵持局面,因此,副总统也就很少有机会对某项立法行使他的半个一票之权。
不知你是否意识到,“水门案件”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这一事件与白宫的关系。因为,尽管尼克松总统是共和党的人,然而,他已经是美国的总统。所谓的“白宫系统”,应该是美国的行政系统,而不是共和党的什么部门,更不是共和党的竞选机构。在今天的美国,尽管所有的总统都属于某一党派,但是,党政之间的界限是必须划得非常清楚的。竞选属于政党范围的事情,总统是无权利用国家行政机构的财力人力来搞竞选的,哪怕是合法的竞选活动都不可以,当然就更休谈什么非法的竞选活动了。
美国并不能理解军队党性的原因所在,因为他们对于党的认识与我们可能并非同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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