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年,和谈了四年半的女朋友,从南到北,从我家到她家,花街,烟花,爬山,缆车,保皇…… 一切都还好。
就在元宵节前一天,分手。
正在习惯“分手”这个词。
正在适应“分手”这个词。
正通过暴食,撸管,死宅,沉默,来体会“分手”这个词。
刚看到百度词条原来还有个“二七定律”。
我为何非得做编导,干的不好,拿着三年前的工资,换了三个城市,跳了四次槽,跑来北漂。
她为何非得跑剧组,当啥统筹场记,扎进男人堆里,每一部戏都出一次轨。
嚷嚷着要当制片人,要当导演。
还着信用卡,定不下将来在哪个城市生活。
那就分……
趁着她还年轻貌美,别耽误人家……
哈。
活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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