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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你愿意——什么时候可以说“不”?

我以为你愿意——什么时候可以说“不”?

作者: 喝醉的兔子酱 | 来源:发表于2018-08-26 14:05 被阅读0次

    19甘肃女孩跳楼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我和一位男性友人探讨这个问题,当然他必定是骂当事老师衣冠禽兽,然后和我同仇敌忾了一番。但同时他也跟我指出来,在女孩的陈述信上写到自己吓懵了,不知道该做什么,甚至在事情发生后任由对方尾随自己到宿舍。这点他非常匪夷所思。他很疑惑为什么她不跳起来大骂或者直接离开这个环境。

    他:“这如果发生在成年男女身上,男生可能会认为女方没有明确拒绝;既然我刚才所做ok,那我还可以更进一步。"

    我:“可女方不愿意啊。”

    他:“女方不愿意可以说啊,她也没说嘛。而且也没有激烈的反抗,难道不喜欢话不是应该拼命地挣扎么?”

    很多时候男性会对女性在身体触碰上有很大的误解。男性会认为我们是愿意的,只是想欲擒故纵一下。而且的确在很多的性骚扰或者性侵犯案例中,女性似乎并没有做出激烈的反抗。这时施害者就言之凿凿地认为自己无罪,并觉得自己被诽谤很委屈。

    在应激状态下,没有做出激烈的反抗有很多种原因,抛开我们能想到的权力威胁和对武力的害怕之外。还有一种就是:我们被吓呆了。

    当人遇到危险的时候,身体的应激反应会让我产生“战斗或者逃走”(fight or flight)的冲动。神经生物学的研究表明与其叫“战斗或者逃走”,应该更精确地称为“战斗,逃走或者呆若木鸡”(fight, flight or freeze)。即使过了最初的反应阶段,受害者依然觉得自己动弹不得。因为大脑和身体的保护反应让受害者感觉瘫痪或者身体麻木。

    所以不是被你摸的爽瘫了,是吓瘫了好吧。

    他有些锲而不舍的要接着跟我探讨,

    他;“女方没有口头表达不,我怎么区分的出来呀。”

    我:“所以你的假设是我没有口头说不,我意思就是可以,对么?”

    他:“男女这点事不就是这样,还要明确说明么。”

    想了想,我当面拿走了他手机,尝试滑动屏幕解锁。

    他:“哎哎,你干什么!?”

    我:“噢,不好意思,你没说不能用你的手机啊,我以为可以。”

    他:“你莫名其妙唉,这是我的手机,当然要问啊!”

    我:“身体和意志的自由远比手机重要, 那要和当事人的身体进行触碰,不要先和物主确认一下么?”

    他:“你好死板,跟你谈恋爱肯定冷淡死了。”

    然后我就开始疯狂地追着要抽他,好好说个话为什么要人身攻击。

    这让我想起本科的一个舍友,她交了个男朋友,两人相处还没超过一个星期,周日去了电影院,做了情侣座。黑暗中,男友用手触碰了一些她不希望触碰的位置,她很羞脑,极力反抗。

    男友说:“你怎么回事啊,咱俩都是男女朋友了,难道不是男女朋友应该做的么,你是不是不够爱我??”

    她回到宿舍后很委屈,跟我们哭诉。一时觉得男友说的是对的,自己应该坦然接受;一时又觉得那触碰的阴影挥之不去,想起来就恶心羞愧。

    当时她问我们:“我该怎么界定啊?”

    可惜我们当时都是无知的小白,大家还探讨了很久,列出了不同的情况下的作法,结果就是依然毫无头绪。

    那什么时候是应该同意,什么时候是应该说不的呢?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判定呢?

    英国有一个公益机构叫 I HEART CONSENT(我把“同意”牢记在心),意在向14~16岁的年轻人解释法律意义上的同意,告诉他们做事(爱)的界限,他们有选择或者不选择进行性行为的自由;并同时提醒他们没有获得对方同意而发生性行为的后果。

    向年轻人宣传sexual consent(性同意)的必要性不言而喻,这不仅是对女士的尊重,也是对亲密关系的尊重。性同意不是道德层面的说教或者礼仪,而是法律层面的规范和约束。

    因此,如果我没口头说“不”,并不代表我同意,我抗争的肢体语言,我的行为,我们两个人现在的亲密关系程度都在让我跟你说不。如果你再不确定,你可以问问我,不要猜测是我在欲擒故还是欲拒还迎,

    你也许分辨不出微信里的“哦”代表我生气了,但是你一定了解被强大的人胁迫做事时无力抗争,你一定明白我并没有很享受,你也一定知道我被强迫后的屈辱和愤怒。

    什么?

    你跟我说不知道?

    并非你不知道,而是因为你是个只顾享乐的无耻自私鬼。

    有人会问,在我们的文化下,对于性的谈论本身就隐晦,有很多人也很享受那种朦胧不点破的性爱。难道每次做之前都要和伴侣确认么,这岂不是太可笑了。男生女生之间的那点男欢女爱的激情和暧昧岂不是都被这公式化的知情同意搞得冷淡了。

    当然,抛开文化讨论规则和方式是没有意义的,也许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去看,就是作为女性,在任何我们不希望发生性行为或者接触的场合下,都可以说 No。

    因为这是一件要征得双方同意的事情。这应该也必须征得我们的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强行为之,法律上成为强奸。如果我们内心不同意,但出于恐惧或者受到权力胁迫,行为上没有明显抗拒,法律上也称为强奸。因此,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对方都是强奸犯;而不是我们骚或者贱或者玩弄别人的感情。

    其实说No非常容易,我们不需要考虑场景地点时间我们现在发展到什么程度现在身上穿着几件衣服和我刚才好像承诺了什么。只要我现在不想要,就可以说不。因为没有什么比我自己身体和意志的自由更重要的事情了。也不要去纠结会不会让对方不舒服或者不开心。

    亲爱的,我们没有义务也不可能让别人一直开心舒服。放下这个执念,会发现,双方的开心,才是真的开心。

    男:我能用你的手机么?

    女:可以(我以为你要打个电话)

    接下来你在查看我的朋友圈,翻我的相册,给我通讯录里的人发短信;

    女:“你在干什么,把我的手机给我。”

    男:我能用你的手机打个电话么?

    女:可以

    两天后,你又要解锁我的手机。

    女:你怎么用我的手机

    男:你之前说可以啊

    女:当时可以不代表现在可以,把我的手机拿回来。

    烛光晚餐后

    男:我能用一下你的手机么?

    女:不能

    男:为什么啊?吃都吃了,钱都花了,用下手机怎么不行。

    女:不为什么,因为这是老娘的手机,老娘现在就是不想给你用!

    男欢女爱,在不愿意的时候说不,就是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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