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时用假的审计报告当然是不行的,风险太大了。既然是招标用的,给招标方提供的报告资料当然需要真实的。如果假的报告被招标方发现,会很麻烦的,后果就是严重影响招标。
现在只要出具的审计报告上,都会有防伪条形码,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没法做假的。即使是出了假报告,有常识的人发现没有防伪条形码,就能辨别出来。
如果出具了假审计报告,并提交给了招标方。而招标方察觉资料上的账不太正常,招标方很可以会派驻其它的审计师事务所重新查账,也可能会联系当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查。
当然了,公司向招标方提供假的审计报告也是违法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正是因为这样,几乎所有审计事务所当接到公司用户做假审计报告的需求时都是拒绝的。任何一家审计事务所都不会为了一个假报告而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