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荒贫的乡野,衣衫褴褛或者粗炊陋食,并不会减损任何东西。真正伤害人的,也许是外来的同情。衣可蔽体,食能充饥,不是很好吗?无端而来高高在上的同情伤害了这份完整的尊严。教给他们贫富之别,激发他们的欲望,美其名曰“开化” ,于是这完整被撕裂。幸福,从来只关乎心灵,并不需要被权威组织评定。
他人的生活与局外人无关,还是闭上嘴为好。
喜欢将人事物划分三六九等,是人类的恶习。就比如说,真爱茶懂茶之人,当有茶心,不论贫富贵贱,懂得欣赏每一种茶的品格,从中品出水土风物,四时流变,而不是评出个三六九等,分出个高低上下。即使路边一个豁口碗里的大碗茶,也能喝出真意。世间万物,没有高低,只有不同,以此眼观之,近乎庄子「齐万物」之意。凡事一旦有了标准,就会变得狭隘。
我十分想去那些人烟稀少之地看看,比方说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未开发的山野,被遗忘的历史古迹。我要像幽灵一样穿行在那里,静静地坐在某个角落,化为一块石头,一株草木,涂抹上当地的风尘。这样一来,当地人会把我当成远来路过的旅人,而不是一个匆匆的游客,他们会以古老的心态迎接我的到来,以他们最真诚最自然的微笑与我交谈,不拒绝,亦不留恋,只是为了一点缘分,就像无数过去岁月中从不曾改变的那些情节。唯有如此,我才算到此一游过。
在这样的地方长住,过一种听听鸟叫,看看天空的生活,是极为惬意的。也许会有人觉得毫无变化的生活会很无聊,但是怎么可能没变化呢?时间永远在不慌不忙地流过。
旅行时,在城市我是有洁癖的,感觉哪儿都是脏的,如果可能,不想碰任何我物品以外的东西或者地方;在山林乡野我又变成了一个百无禁忌的人,花鸟鱼虫自不必说,土壤也没问题,甚至动物粪便我都能心平气和。我讨厌城市喜欢农村不是喜好,是能力问题——没能力爱上城市。
四季轮转,花开花落,草荣草枯,树叶萌发茂盛变黄凋零,日出日落,月升月降,由晦到朔,斗转星移,春耕秋获,风霜雨雪,房屋渐渐变旧,刻上生活的痕迹,村子里老人死去,孩子们出生长大,日子一天天过去从不重复,而我,一天天老去。所有的时光,都停留在我身上。
这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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