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对感情专一的要求绝对是达到了苛刻的地步,以至于每次与别的女生打交道我总得花费一番口舌避重就轻地哄骗她才不至于决裂。但是俗话说得好——“功夫久打也失手,好马长跑也漏蹄”。哄骗之技再多么娴熟,也总有栽在女人细腻的心思上的时候。
这不,有一回,大学同学小莉跑到单位找我,带着哭腔说,她和她老公闹翻了。恰巧,那天我也因为公司的一些事烦着,就和她到一家音乐酒吧喝上了。
小莉是我大学时候的女友,后来由于工作的原因,我们只好像东德和西德一样和平解决了我们的关系,唯一不同的是,东德和西德是走到了一起成了一家人,而我和小莉是分开的。
那晚,我醉醺醺地在午夜的时候打开自己的家门。坐在沙发上耷拉着脑袋瓜的妻听见开门声,突然蹦起来,箭一般飞过来,和以往不同,往常是跳起来用双脚夹住我送上深吻的,这次是用两指夹住我的耳朵,吼道:“你死哪儿去了?手机也关机。”
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是我依然云淡风轻地说:“洽谈业务,陪客人一起吃饭去了。手机恰巧没电。”
“鬼才相信你!”妻把我牵到灯下,仿佛农民伯伯牵着自家的牛一般,然后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仔仔细细地对我扫描了一遍。
最后,她终于在我的衬衣领口下发现了一根金色的长发,还有被认为是口红的印记。
“这是什么?”妻举着我看不见的头发吼着。
“那又是什么?”她又指着我根本无法看到的那块口红印记,“看你这个熊样,也不像陪客人吃饭的,你又骗我!”
接着是哭,女人对付男人的最厉害武器。这个时候我既不能心虚,也不能故意发作来掩盖事实的真相,否则只有睡客厅和跪键盘的份。我要用我那百试不爽的“杀手锏”——哄,只能哄,再难收拾的女人也会栽在这招上。
我说:“衣服是你洗的,你的头发粘在上面总是难免的吧!这哪是口红啊,吃西餐时蛋糕上的奶油蹭的,要不拿盘来,我把那块蛋糕吐出来让你看看,好不?所以说你们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像我这个熊样也只有在家里才能享受熊级别的待遇,在外边不过是一条又脏又丑的狗。你想想,除了你,哪个女人愿意把一条脏狗抱在怀里?”
妻笑了,很可爱。
要知道,当女人吃你的醋的时候,她是死心塌地地爱你了,还不知道你在她心中是怎样的分量呢!我很愧疚于我的谎话,所以第二天我在自己的日记里写下了检讨:
妻啊!其实,你应该会明白我的爱,虽然我未曾向你坦白。
昨天晚上在酒店的房里,小莉只是用她血红的唇让我闭嘴了几分钟而已,因为她嫌我话太多!之后,为了确认我的心脏没有问题,她把头埋在我的胸前听了我十多分钟的心率。看啊,我在安慰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呢,这是多么礼节性的关心啊!
其实,我哪敢保留她的爱呀,因为这是对太太无言的伤害嘛!为了迎合太太的口味,避免一场家庭纷争,我只能在感情的烹调上放些“佐料”。对不起,我的好太太。
后来,再后来,如你所知,我继续在家里享受熊级别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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