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奈非法学细解入门
前面我们说了圣门弟子时期的法学几大表现,
那么圣门弟子时期演绎学家的数量有多少呢?
第二个主题:圣门弟子中演绎学家的数量
圣门弟子中演绎学家的数量不超过20个。伊玛目伊本•乎麻木说:“圣门弟子中演绎学家的数量不会超过20个,比如四大哈里发,几位尔布顿拉乎、宰德•本•撒比特、迈阿祖•本•者百利、艾奈斯、艾比•乎莱勒及其他极少数圣门弟子,而其他的圣门弟子都找他们裁决,向他们要求出论断。”
(注:前面提到的几位尔布顿拉乎,法学家主张是三位:尔布顿拉乎•本•麦斯欧德,尔布顿拉乎•本•阿巴斯与尔布顿拉乎•本•欧麦尔。而圣训学家认为是四位:伊本•阿巴斯,伊本•欧麦尔、伊本•祖拜尔与伊本•阿穆尔•本•阿绥。)
伊玛目考赛尔赞同并扶持了这种说法,他说:“谁要是全面而又深入地了解了经训证据,先贤的言论和圣门弟子们的具体情况,那他定会知道伊本•乎麻木——统计圣门弟子中演绎学家的数量——这种统计的正确性。而伊本•哈兹目在其著作中尽力增多了数量,也就是把凡是跟他传述过一两个法学问题的圣门弟子也都算到了演绎学家的行列,这种统计法不仅没有提高圣门弟子的学识地位,反而——把每个人都要传述作为条件——给了别人违背公议的借口。对于只跟他传述过一两个法学问题或者一两段圣训的人怎么能算作是演绎学家呢?尽管圣门弟子由于陪伴圣人地位尊崇至极也罢。”
伊本•哈兹木的这种过分增加圣门弟子中演绎学家数量的做法历来是学者们批判的交点,伊本•盖伊姆说:“我不知道,伊本•哈兹目通过那种方式把阿麦定也和麻尔祖都列为了演绎学家的行列。”哈者威说:“对于提及只据他们传述一两个法学问题的圣门弟子方面有待商榷。”
这也正好符合据麦斯陆格(愿主喜悦之)传述的:“我亲眼见到圣门弟子们,发现他们的知识达到顶峰的就是这六个人:欧麦尔,阿里、而不顿拉乎、伍板也、艾比•代勒达伊和宰德•本•撒比特(愿主喜悦他们)。”
第三个主题:这一时期的法学特点
①:其中的演绎主要依赖于从经训明文中剖取。不同于之后的阶段,演绎主要赖于本学派伊玛目的原理明条,从而产生教法细节律例。(后面即将会提到)
②:公议能明确落实。不同于之后的时期,因为公议——一个时期所有的演绎学家对于一个教法律例达成一致——是极其困难的,四面八方聚在一起,同时了解他们对于一个指定问题的观点是难上加难。至于圣门弟子时期的演绎学家们也就是众所周知的,可数的那么几位,聚在一起,并了解他们对一个问题的看法极其容易。
③:对实际问题演绎。圣门弟子们没有倾向于去假设法学问题,并给予答复,而是仅满足于人们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至于之后的时期,他们则倾向于假设性法学,因为法学已变成了独立的一门学科,有专门学习并教授的人,所以为了便于学生轻松掌握,他们不遗余力地奠基原理,并基于原理产生很多教法细节。(后面会进一步提到)
圣门弟子中演绎学家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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