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资料中,仅仅一个开始。
2017年前,互联网科技公司、P2P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如日中天”,由于缺乏系统性监管和法律法规的约束,市场逐渐暴露出风险隐患并显现愈发扩大的趋势。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代章)、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代章)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 号)。此后,上海银保监局 2018 年4月发布《上海银监局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通知》、浙江银保监局 2019 年1 月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北京银保监局 2019 年 10 月印发《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等。
银保监会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会令[2020]第9号),将联合贷款、助贷业务等互联网贷款业务首次系统地,将各地分散的细则统一到银保监会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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