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回族。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得到提升,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1587年(万历十五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赠太子太保,谥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明世宗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举人。初任福建南平县学教谕,历任浙江淳安知县、嘉兴通判、户部主事等职。1569年6月前往苏州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身份任应天巡抚,疏通吴淞江,平江南水患,又劝逼权相徐阶退田,得到百姓称赞,但得罪了许多大官权贵,七个月后就被迫上书辞职。万历后再起,但只任闲职,最后郁郁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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