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父母说,孩子无论是玩具还是食物,都不愿意和别的小朋友分享,显得很自私。
而其实,在孩子的心理发展过程中,最初的确是“自我中心”、“唯我独尊”的。眼里没有别人,一心只想着自己,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孩子的「利他行为」,需要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大多数的幼儿在一岁左右,当他们看到别人伤心、难过的时候,会跑去把自己的玩具借给他们。虽然孩子这样的想法,还是站在自我中心的立场,但是已经具备了关怀、愿意付出心理。
等到稍微长大以后,孩子会开始想知道对方为什么会难过,对方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进而尝试按对方的需求进行赠与。
幼儿园阶段的孩子,倾向以满足自我需求为主要行为目的。进入小学以后,才会开始考虑别人的需要,包括生理上(如饭了、渴了)、物质上(如想要玩具)的需要。
不过他们仍然只能简单地来理解和表达,然后逐渐地会以人际关系取向,来进行利他行为。“老师说要帮助别人,要日行一善。”因此,孩子会照着老师的话去做。
等到更大之后,孩子才会理解别人,从别人的立场去感受,愿意主动付出和给予。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会对别人造成什么影响,懂得尊重他人的意愿。
此外,在孩子为他人着想的行为逐渐增加时,也需要父母的鼓励,才能帮助孩子继续维持这样的好习惯。对于不同阶段的孩子,我们可以使用不同的鼓励方式。
年纪比较小的孩子,可以和他说:“这个妹妹也和你一样爱吃糖果,可以给她尝一下吗?”
较大的孩子,可以跟他讲道理,分析别人的感受和需要,帮助他逐步学会理解别人。
当然如果孩子实在不愿意分享,也不要过度强求,一味地强求只会增加他的抵触情绪。
总而言之,依照孩子年龄发展予以引导,让孩子同理他人的感受,懂得付出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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