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时候,大概八九年前。
家里人没有给零花钱的习惯,从来是有事了才给小孩钱。
然后我就特别羡慕别人爸妈一周早餐钱一起给的同学,因为那样能存下来钱。
就可以自己买零食了。
有一天,我意外发现家里电视机顶上有一个小盒子,是我妈拿来放平时一毛五毛一块硬币的地方。
从此...那里就成了我的小金库。
我那时候还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周六可以偷拿5毛钱,去对面下几家的小卖铺里买两根火腿一根辣条。
是的,五毛钱,两根火腿一根辣条。
我也给自己一些其他选项,譬如两毛钱一包的蛋黄派或者五毛一包的巧克力派。
那时候,真的超幸福。
开始做这件事的时候是冬天。
家里六点多天就黑透了,我会先洗完脸和脚,穿着毛线拖鞋,拉开家里已经半关上的门,跑到对面过去几家的小卖铺,买上自己想吃的,赶紧回家钻到被窝里。乖乖的看着电视,边吃零食,然后期待下一个周六。
回想起来,真的超级幸福。
有时候晚了一点,八点多出门,街上已经各家各户门窗紧闭,没有路灯,街边的小水滩会反射出零零星星的光,只有小卖铺的灯还亮着。
那时候的感觉当时还形容不了,现在想起来,就像夜行江湖的大侠。
颇有一股纯真的快乐。
小时候我妈通常很晚回来,小镇里没有什么别的娱乐,她喜欢打麻将。
我一个人,坐在黑暗里,拿着一毛一根的辣条,腿边还紧紧排列着两根火腿肠,好像这五毛钱的零食怎么吃也吃不完。
每吃一点,都觉得是难得的幸福。
内心,无比平静。
满腔都是美好。
真好啊。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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