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乔丹,记得是初中一年级,那时NBA还没风靡中国,但乔丹的大名早已风靡全球,豪不夸张的说,当时在我的脑海里,乔丹就是NBA,甚至是篮球的代名词。
其实那时候我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知道这个穿着23号球衣的人,球技已出神入化,球场上无所不能。当时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产生一个念头,那就就是我也要像他一样,成为打篮球特别牛逼的人,至少要成为周围人当中最牛逼的一个。
现在回想当时的念头,只会暗自“呵呵”一下。
于是,我便从那时开始假装的爱上了篮球,最大的动力,其实只是单纯为让别人觉得自己很牛逼。每次看到同学去篮球场打球,便要上去凑个热闹,然后疯狂表现,虽经常投篮三不沾,三步上篮也经常跨出五六步,但又怎么样呢,开心就好。
尤其记得,当年的篮球场,只是简单平整过的沙土场地,地面上竖立十几根经不起一次扣篮的篮球架。这样的场地,下雨天自然是无法玩耍的,但刮风天气尤可尝试。每次只要一阵风吹过,必尘土飞扬,甚至连眼都睁不开,但这丝毫没能减弱我们一群人打球的兴致,尽兴最重要,吃点土又能算什么呢。
后来,因为要中考了,自然也就没太多闲暇打球,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班主任不让,因为学生要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其实当时我觉得,打打球放松放松,比玩什么游戏,唱什么OK,谈什么恋爱要有益的多。
说来惭愧,虽早对乔丹有耳闻,但一直没见过真容。这跟当时的互联网发达程度也有很大关系,所以第一次见到“神”的真颜,是在一个周末。我在家葛优躺,打开电视,摆弄着遥控器换台,路过CCTV5的时候,正巧当时转播97-98赛季总决赛,公牛对阵爵士第六场。也是这场比赛,让我有幸见证了乔神的第二个“三年冠”。当时只有一个感觉:不亏是我偶像,的确是神。
后来上了高中,爱上了打乒乓球,篮球便抛之脑后,因为我觉得打乒乓球不如篮球那么费力,这也印证了,我当初的确是假装爱上篮球的。另外一个因素是学校打篮球者甚多,而篮球场地有限,自己篮球水平又拿不出手,于是只能偶尔做一个看客。
真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打篮球,就要数大学了。大学四年,也是我看乔丹视频最多的几年,电脑硬盘里总是会有好几个G用来存放各种篮球视频,当然乔神的占比最高。为了更有仪式感,我甚至买了件23号的白色球衣,这引来不少小伙伴的不屑的眼光。于是我意识到,要成为高手,看和想是不够的,还得花时间去练习。
于是乎,我一有时间,便穿上那件23号球衣,怀里抱着一只篮球,兴致勃勃往宿舍楼西侧不远处的篮球场走去。找一片空的场地,不断模仿偶像的动作,去练习投篮,仿佛自己就是偶像本尊,仅仅是仿佛而已。
尽管我做不到如科比那般的偏执,至少,我投篮再也不会经常三不沾,也不会把三步上篮变成“三步多上篮”了。在学校里,和同学们一起打球,总是充满欢乐的,当然也会闹点小情绪,小争执,但这些都已经成为最珍贵的回忆。
毕业后,回到自己的城市,打篮球只是偶尔为之。原因有三:
一是没了学校里的打篮球的便捷,以及随时可以组成一队的校友。
二是我们这座公共篮球场实在太少,就算有,通常也被广场舞大妈占据,或者直接成为停车场。
三是我们这城市大学在郊区,离我家甚远,懒得跑。想进附近中学打球,通常会被拒之门外。
现在的我,也只是偶尔去健身房练练投篮,更多的时候,只是打开抖音,看看偶像的视频,一解心中对篮球的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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