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也不敢这么演。
主人公还是叫小明、小红吧。
小明是做房产中介的。他和女友小红商量,说买一套房吧。
小红自然是同意的。
但以下的操作绝对让人想不到。
小明要买的房子是他的前妻的。
小明手上又没有钱,怎么办?向前妻借。
于是前妻打了100多W给小红,作为首付。
这个骚操作,谁能想到?就像绕口令。
前妻借钱给他给他的女友买前妻的房子。
小红收到了,转到了交易中心的账户,同时办理了过户手续。这个房子,就这样到了小红的名下。
小明又让小红办按揭,200多W,然后又办了装修贷款,以及其他的什么贷款,又是几十W。这个款子,也全部转给了小明的前妻。
从这个操作里可以看得出,小明就是想套点银行的贷款。
为此,他还特意利用职业优势,把房产高评了。所谓的高评,就是这套房产的市场价是若干,但在交易时把价格提高,这样,就可以从银行贷到更多的款项。
小明一开始答应,按揭贷款都是由他来还的,三十年的月供,一个月要付一万多。
但小明只付了两个月,剩下来的,只能由小红来付了。
好歹手上还有一套房子,就当买了一套房吧,小红这样想,兢兢业业地还房贷。
小明这个中介,可能还做其他生意,比如过桥。
这个过桥,也是个术语,不解释。
但他大概操作不顺,手头还是缺钱,在此期间千方百计又让小红转了几笔钱给他。
小红的这几笔钱有的是跟亲戚借的,有的是把股票割了的,反正给了小明。
后来,小明与小红分手了。
小红向小明要这几笔钱。
小明说,这几笔钱是付购房款的。
好了,就此,鸡零狗碎,一地鸡毛。
我一直说,我接触的都是负面信息,总有人不信。
所以我要简略地讲一讲这个真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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