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个极古老的职业,就像钉鞋的、做杂碎汤的职业一样古老。选择写作为生,是因为我喜欢,它给我带来很多乐趣。每一个人对世界都是懂得少,不懂的多。我用这样的方式来探索这个世界上不懂的东西。
(二)
可是那天晚上我却很长时间难以入睡,我一直在想摩根的事,觉得他挺可怜的,因为他肯定被一个小恶魔附身了。我认为这正是他出毛病的根源。我想象有一个红头发、呲牙咧嘴的小鬼正在他肚子里用叉子戳他。
男人想要得到什么,真的很想要什么时,他就会拼命去争取,可一旦得到了,就不喜欢它了。
丽丽是懂男人的,因此对疯狂追逐自己的男人们,她从来不会全部满足。总是欲擒故纵,故意摆出一副高冷的姿态来。这一招很管用,那些怀抱征服欲的男人面对丽丽这座高山总是不能登顶,越发激起了男人们的斗志。这也是丽丽虽然不再是小姑娘却依然不乏大量追求者的原因。
(二)
光光喜欢设计人生,同样也包括他的工作。每一步怎么走,每一步想得到什么。他左思右想,挖空心思。
很多和他做朋友的人都渐渐远离了他,只因他功利心太强,又爱倚老卖老,让人生生讨厌。
为了所谓的成功,光光连爱情都不顾,宁愿单身,过着不孝为大的生活。这一点包括他的父母,其他人也不能接受。活得这么谨慎小心,活得这样胆小怕事,实在是没什么格局。
贝佐斯在《致股东的信》中总结了长期主义的几个特点:一,一切以长期为重;二,痴迷于用户;三,面对挑战,永不言弃。
做人也是如此,要看长远,不要盯着眼前的蝇头微利。要做精品,痴迷于自己的工作。要不畏困难,勇于接受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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