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这段时间任泉的微博突然间火爆,诙谐有趣,被称为几乎超越刘烨的新晋段子手。而后有人开始质疑其微博属于雇人代理。近日,有段子手率先发难,指称任泉微博代理抄袭自己的段子,并贴出大量任泉微博中抄袭、改写的段子,愤怒的段子手们群起而攻之。
在我而言,脑海里立刻冒出村上春树那句话,“永远站在蛋的这一边”。如果把这个事件置换进去,也可以问:你是站在段子手这一边,还是任泉那边?
挺段子手反任泉的理由很直接,对照贴出来的证据,抄袭很明显。反段子手们挺任泉的理由是,他们还不是加工编造改头换面?哪有那么多原创。
至今大众还有误解,不知道放到网络上的东西也是有版权的。譬如新浪最初邀人开微博,有的作者会有一份独家协议,大意是将微博内容的发行复制和出版等著作权,授权给新浪。没有著作权,何必签独家协议?
之所以选择站在段子手这边,是因为抛开完全原创的不说,在流传广泛不知出处的基础上再创造的那一部分,仍然有段子手的心力智慧。改编版本有改编版本的著作权权益。再创造也是创造,原始有完全原创的,也有部分原创的。
抄袭和模仿借鉴的界限泾渭分明,不是原创,就别装原创。区分的关键就在于,声明了来源出处没有。如果不方便逐一逐条声明,可以在微博的旁边做一个总说明。
往历史上类推,古代的笑话大全,幽默集锦,很多失去作者资料,那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传播技术有限,信息不通畅,也没有学术创作的规范。现在搜索如此便捷,相关的规范早就出台几十年,查询已经是云级别,找不到来源?那是不愿意找。关键词句在新浪微博自带的搜索里,可以找到初始来源,发布时间最早的,就是第一作者。
如果实在不知道原始出处和创作者,哪怕是标一个“佚名”,加上引号表示引用,也可以洗脱嫌疑。什么都不标,什么都没说明,拿别人的素材改改发了,博得喝彩和眼球,当然有抄袭之嫌。明星大腕以此获得超级人气,带来间接的经济利益,是以牺牲段子手们的利益为代价。任泉的微博不止一次两次,而是许多次这样做,当然犯众怒。要说永远站在段子手这一边,未免偏执过头了,但在是非曲直如此明显的情况下,就该支持段子手们维权,站在他们这一边。
报刊摘录微博段落,都会给作者署名,明星微博又有什么理由不尊重段子手的劳动和权益呢?不管是否有人代理,实名微博的公众人物更有带头示范的责任。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以为段子就没有著作权。
(原载《长江商报》,特约评论员: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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