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游戏与法研究中心」的第73篇原创。
上海名媛群事件想必大家已耳熟能详。
微博、短视频、B站等互联网阵地,不少KOL也在指责这种现象。
互联网可能已经将“名媛”这两个字,与虚荣二字划上了等号。
这个事件中,笔者感觉或许有点营销的味道,毕竟里面的品牌让笔者印象深刻。
先不论此事是否为营销事件,虚荣这个词可能自始至终贯穿了整个事件。
可能每一个人身边,都有爱慕虚荣的朋友。
他们可能会炫耀自己的财富
炫耀自己的社会地位
炫耀自己的才华
炫耀自己的知识
炫耀自己的道德水平
甚至炫耀自己的看破红尘。
那这样的“朋友”,是不是说的也是我们自己?
自省过后,发现在指责“名媛们”的同时,自己也是否在不经意间深陷其中?
指责别人,往往能掩盖自己的问题。指责的越强势、越侃侃而谈,在旁人看来,此人的“淡泊名利、不慕虚荣”的道德水准也就越高。
在指责“名媛们”虚荣的同时,指责的本身,是不是也是一种虚荣?
虽然我们自始至终没有加入“上海名媛群”,但或许,我们自己在不经意间,也身陷其中。
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曾说过,永远要警惕人内心的幽暗。
无法遏制内心幽暗的人,就可能被幽暗所吞噬。
这也是法律假定的前提,与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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