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李队眼前还是一片漆黑。他起床推开门点燃一支烟,然后开始站在那棵高大的杉树下仰望星空。
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每天的睡眠都少得可怜。有时候他自己也在想到底是因为作孽太多,还是身体有病,可始终都没有答案。他看星星月亮时,冷峻如同刀刻的脸上总会流露出一丝悲伤,可是他心里明明什么都没有在想。
他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也不会把心思浪费在思考人生这种无聊的事情上,他望着天空发呆就是纯粹的发呆而已,仅此而已。
三个多月之前,经过三次残酷的选拔,BT终于完成了今年的扩招,成功吸纳了十名新的佣兵成员。其中从个人能力以及团队配合方便表现最为突出的大龙、朗格、大山、来福、歌神,以及原来的Q被李队招入麾下,组成了BT的第一支突击队。正式加入BT仅仅一个月之后,李队便替他们接到了成为佣兵的第一个任务。
“这是我们这次任务的目标,Qizhe go to school,一个伪装成印尼富豪身份的大毒枭。”BT突击队的小木屋根据地里,李队指着墙上的一个长耳朵小胡子说。
“李队——”朗格突然举手示意,“我书读少,你莫骗我。你刚刚说这个奇形怪状的小胡子叫啥?”
李队揉了揉鼻子,十分认真的又念了一遍:“Qizhe—go—to—school。”
“骑着——狗——兔——死鬼。”大山砸着桌子一字一顿的翻译完之后,大叫一声开始哈哈大笑,“哎呀我操,这JB是人名吗?死鬼?哈哈哈,笑死我了。”
“哎,没文化真可怕。”一旁的Q摇头叹息,“你这翻译也太差劲了。人家那是school,不是死鬼好不啦?”
“噢?原来是死姑,不是死鬼。那你死姑也不行啊,为啥便要死姑不死姑父呢?”
“To school,意思是去学校,所以这个小胡子的的中文名确切的说应该叫:骑着狗去学校。”
听完朗格的经典翻译,在座的除了来福,包括李队都忍不住笑了。
“这TM他妈是怎么想的,给儿子取这么个名儿。骑着狗去学校,哈哈哈哈,咋不赶着牛去呢,哈哈。”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嘛。再说了,可能人家印尼就有骑着狗去学校这种优良传统呢,嘿嘿。”朗格十分正经地说,“人家小日本那好听的名字不是更多吗,什么G头正红,G头直树,大翔丸,我孙子真美,R比章雄,上C美也。北朝鲜的也不遑多让,你听听什么P太欢,菊太紧,拘留所,月J,怀孕,打T……哎呀我操,真是,真TM有才。别的不说,单说在学校被老师点名这事,这帮人都得有多大勇气才敢站起来啊。”
朗格这一串名字说出来,一桌人全笑趴下了,就连来福脸上的肌肉都忍不住颤抖了。
“呃——”李队没想到第一次带着这帮毛头小子出任务,就因为这么个名字就把本来紧张窒息的气氛给化解了,也是有点哭笑不得,“好了好了,第一次执行任务严肃点行不?也别管人家骑狗赶牛,G头红不红,P的欢不欢了,我告诉你们这个骑狗去学校,额,算了,就叫这个名字吧。这个骑狗去学校绝对不可小觑,尤其对你们这帮菜鸟来说。”
接下来李队把关于骑狗去学校的资料人手一份发了下去,“这狗东西本来是印尼华人,但内心却是极度自卑,并想方设法隐藏自己华人的身份,甚至不惜为此去杀害自己的亲生父母兄弟姐妹,戴上假耳朵以达到把自己彻底洗成印尼当地达雅族人的目的。”
“我操,这么丧心病狂的吗!”
“可惜这小子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想法设法想要成为的达雅人的祖先其实就是一千多年前来自云南的华人,呵呵。六四年骑着狗入伍参加了苏哈托的陆军,同年因为不错的军事技能以及高超的溜须拍马能力,被选拔加入了英美为了反共而在当地成立的军事特训班。第二年,也就是六五年,据说骑着狗被委以重任,在九三〇事件之后参加了对印尼哈利姆空军基地的特别行动。苏哈托正式掌权之后,骑着狗曾在之后一年的排华屠华事件当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刽子手角色。本来竭尽全力想讨好领导好青云直上的骑着狗却因为得意过头而把上司的老婆给睡了之后,差点掉了脑袋,最后被迫逃离印尼去了缅甸。”
“到了缅甸之后他凭借在印尼军队的经历成功加入了坤沙的自卫队,并在张苏泉的特种部队中担任营长之职,并在同罗星汉以及缅甸政府军的战斗中屡立战功,成为了坤沙贩毒集团中的重要成员之一。不过有时候这个人不信命不行,骑着狗这个人能力没话说,但就是命苦,总是在即将成功的路上摔跟头。”
“六七年六月的时候,骑着狗跟着老大坤沙带着十六吨毒品去同老挝政府军的温拉迪功少将进行交易,没想到中途遭到了罗星汉武装力量的伏击,毒品全弄丢了不说,又被温拉迪功一顿猛锤,差点被当场炸死。死里逃生之后骑着狗虽然又回到了张苏泉的部队,但是却被当成了叛徒,差点没被枪毙,最后虽然洗清了冤屈,但也已经失宠只能混混日子。”
“不过这小子还真是有股子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的狠劲儿,虽然屡战屡败,但还能坚持屡败屡战。六九年坤沙被捕之后,他始终跟随着张苏泉不离不弃,一起组建了掸邦联合军,据说SG,也就是鲶鱼雇佣兵就是在骑着狗的建议下在那个时候成立的。”
“队长,你是说东南亚最牛逼的佣兵鲶鱼的后台是坤沙和张苏泉他们?”
“据说是,我只能说这种可能性很大。七三年张苏泉策划了绑架苏联人质救回坤沙之后,他们在泰国北部重新建立了贩毒基地。而骑着狗也因为自己的忠诚和谋略,再次收获坤沙和张苏泉的信任,可以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这些年他主要负责的,就是从泰国到云南的这条贩毒路线。他表面的身份是个祖籍印尼现居泰国的大富商,经营着木材、橡胶和航运生意,还是当地著名的慈善家,多个大学的名誉教授。”
“有钱随便给自己镶金边呗,也不管是人是鬼。说不定以后回印尼了还能参选总统呢。”朗格停下手里的笔记摇着头无奈地说。
“一条披了人皮的狗而已,还是曾经杀我华人的刽子手,这人杀起来也痛快。”大龙M16子弹上膛瞄了瞄前方,恨恨地说。
“就是,要是那个坤沙一起来,咱们可以连他一块儿宰了,然后咱们BT一统金三角。”大山激动的时候嘴角就会往左边咧,还抖,“到时候咱们就是这里的老大,土皇帝啦!”
“这人现在在哪儿?”来福问。
“三天后他会到入华到昆明参加世博会,一方面是在中国寻找新的毒品买家,另一方面也负责投资以达到洗钱的目的。预计今天下午他们会先抵达中缅边境的芒秀镇,那里往南十公里距离瑞丽江不远的地方有个很有名的小型的私人度假别墅。我们的任务,就在今晚在那儿干掉目标。”
“为啥不等他去了昆明再动手,入境后他身边肯定没那么多保镖,咱们杀他更容易。就那枣核儿似的小脑袋,我这条母狗一梭子就可以搞定了。”大山骄傲的抬了手上的MG42重机枪,极其傲娇地说。
作为突击队的突击手,大山在挑选武器时第一眼就相中了这个二战时期的大杀器,而大山根据MG两个字母给他起了个相当有内涵的名字——母狗。
大龙突然接口道,“呵呵,我明白了。”
“你明白啥了?”大山、Q和朗格扭头齐声问。
“咱们只是探路的,就是以前的排头兵。Boss是先派咱们过去探探对方佣兵的底,打得过杀了骑狗最好,再不济也能伤对方几个保镖。要实在打不过,他们还另外派了更厉害的在咱们后边猫着,随时准备抢食吃。所以说好听点呢,这是给了咱们一个特好的实战演练机会,难听点就是看咱们这个排头兵的脑袋够不够硬。”
“我擦,佣兵也讲这一套啊原来。”大山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少废话。”李队踹了他一脚,“少听大龙放屁。我就问你们是不是听到对手后头有鲶鱼这个东南亚最牛逼的雇佣兵撑腰就TM怂了?”
“谁怂谁孙子。”几个年轻人同声回答,气势很吓人。
“好,要的就是你们这句话。”李队看着大家,“你们都是我一手挑选出来的,是最好的佣兵。不管BOSS,或者任何其他人怎么想,也不管对手是谁,在哪儿,我们的目标就是——”
“找到目标,消灭目标!”
“记着,这是你们第一次任务,只能成功,不许失败。我最后重复一遍:目标是印尼大胡子骑着狗去学校,地点是瑞丽江畔的私人别墅,时间今晚待定。”李队目光扫过屋里七个人的脸。
大山吐出一大个烟圈,哈哈一笑:“霸气,我喜欢。”
“对方如果有小孩呢?”大龙突然抬头问。
“斩草除根!”李队说,“这是佣兵的生存准则。”
“这么狠?”朗格皱着眉头,“小孩子能对咱们有什么威胁呢?”
“执行命令,没有理由。”李队抬手看了看手表,“对表,现在是七点零八分,收拾武器装备,七点三十准时出发,明晚十点之前潜伏到目标别墅对面的高地,然后伺机行动。”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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