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条黄色的旗袍上面绣鸟亭绣枝叶绣繁花,我喜欢这件衣服,这件衣服并不端庄,是实打实的艳丽无匹。
我喜欢画长又黑的眉毛,夸张得像是小说里写的长眉入鬓,喜欢画浓重的眼线,喜欢金棕色的细闪眼影,嘴角要锋利,要涂蓝调正红色,我的脸是我认真勾勒描摹的。
我会穿七八厘米的细高跟,背要挺脖子要直,步子要跨大,踢踢踏踏的高跟鞋的声音,要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我会猝不及防的想起自己很多年前,高中时候穿着校服,小小的在会议的最角落,人群在发出自己的声音,我掏出笔记本在一笔一画的记录他们的声音——那是别人张扬夺目的年轻样子。偏偏不是我。
这样得时候很多,我记得自己一个人在整理文档,旁边人热热闹闹,是他们太吵闹,衬得我孤僻得令人发指。 各位,必须看到我。 在高中的后来,我也成为了老师和同学眼里那个会被注视的人——是因为我文笔不错,是高中学生会的主笔,一个勤恳心思纤细的记录者。
终于能被叫出姓名,只是三年太快了,高中最后一年的毕业典礼,是我主持的,我主持了我自己的毕业典礼,我记得自己下台的时候哭的要命,我哭的内容没出息极了,我才十八岁,我怕我自己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时候了,别人的壮志骄阳,我却在下台后哭我自己再也没有目光聚焦。
这大概就是灵魂深处最声嘶力竭的不自信,我对自己满是怀疑。但是那天的礼服还有高跟鞋到底还是刻进到心里了。让我多少以为,做人最要紧的是姿态漂亮。
这估摸着也是我后面无论怎样都要收拾体面的原因。
再后来高中升大学,我想着是是重头再来的时候了。 “X真的很努力啊,做事很认真。”“X不爱讲话,努力是努力不够灵活。”我是不想认得,只得在切换环境的时候咬咬牙想着必须摆脱。
我认真的假装热闹,我本来是再被动不过的人,但我去主动问别人名字,和别人嬉嬉闹闹,军训的时候很累,装模作样更累,我给同学买过燕麦片,因为她胃疼,可并非是我友善。我带同学去医院,我是路痴,我搜的地图。我大笑大喊,就因为怕再听到不善言辞的评论。
高中学校的学妹来问过我,是高中学生会的活动,要走访之前的学生干部,她问我高中最大的收获。我说,学会认可自己。
我站在现在,我实在是想不出自己当时说出这句话是什么心态,是为了显得高大上的一种表演吗。 我言之凿凿说世界是多元的,说以前的心理课讲过一个词叫“悦纳”。要欣赏自己,我在逐渐接受自己的沉默寡言。
哈我根本就是骗她,我要是真的接受,怎么会一去大学就假装热闹?要是接受,怎么会每天六点多起床就为了妆容一丝不苟衣服也要精挑细选。 我就是为了别人看到我啊。看到我拜托了,不想被代指为那个谁,不想还在角落。
写不下去了。这种心情写出来多少有点发木发酸。
我也只是,心有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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