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呆了十天,儿今日要离开。
帮儿收拾行李箱,白衬衣白T恤白毛衣,看着心里欢喜。
儿高中就在他父亲眼皮子底下上学,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被“分数至上”的他爹打压得很苦,睡眠不足,脾气暴躁,除校服之外衣服只选黑色的,这种习惯延伸到大学,像装套子里的人,全无年轻人的活泼和朝气,同学都说他老气横秋得像老干部。
老干部毕业了跑到苏北当志愿者最终留那儿了,一个应该没黑没白坐屋里编码搞程序的改行掮起摄像机,白天拿着话筒到处跑,晚上写稿裁剪视频,乐而不疲。
男怕入错行。高中分科时为了将来“走遍天下都不怕”,家长连哄带骗让他选了数理化,没想这小子最后还是走上文科类的路,两年来,驼背直了,肚子挺了,白衬衣穿上越发的精神,干自己喜欢的事,将职业与事业合而为一,这样的事,在他父母那一代,想都不敢想。
热爱是最好的老师,也是最好的指引,儿的职业选择上,不管这碗是铁的还是泥的,当父母都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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