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种东西都是学问,精了,就是专家。”——蔡澜《我决定活得有趣》
不知道有没有人能懂这种感觉,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好像被救赎了一般,感动到眼角都微微渗出泪滴。
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我内心深处一直有一种难以表达的自卑,那种自卑使我觉得自己在他人之下——我并不自卑于他人比我走得远、走得快,我自卑的是我与他人所走的道路不同。
然后,这句话出现了,因此,现在的我才在这里写下了这篇文章。
从小到大,我见过许许多多的人,这许许多多的人都有着许许多多的兴趣,每种兴趣似乎都有着一种很特别的意义,有的能带来经济收益(比如炒股)有的能带来精神收益(比如看书)有的能教给人一技之长(比如制作图片),但是,还有一些兴趣好像除了“能给人带来快乐”之外不剩别的了,而我的兴趣偏偏有好多都是这种类型。
或许你想说,兴趣,本意不就是要给人带来快乐吗?是啊,既然它给我带来快乐了,那它就是我的兴趣了,但是这就是我的自卑之源,在他人都在进行着各种有“用处”的活动从而提升着自己的时候,我却好像只是在为了快乐而活动,一直在原地踏步着。每当我看着我那些钻研着古籍的同学、试图解读乱码一般的哲学书籍的朋友等人,我都深深地从内心深处感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自卑。
我的兴趣是什么呢?偶像、wota艺、厄介call、轻小说、lolita、以至于最近刚刚开始的史莱姆。我也是有兴趣就会想要将其钻研到底的人啊,可是,就算我能对上每一个偶像组合里每一个偶像的脸和名字,就算我会打所有的副歌技、就算我学会所有的call法、就算我看完了世界上每一本轻小说、就算我熟知每一条裙子的名字和所属品牌、就算我能用各种材料制作出各种颜色各种类型的史莱姆,我好像还只是原来那个我,只不过浪费了很多时间在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从而获得了快乐而已。这样的做法,值得吗?
当然,我也不是一个能获得回报的爱好都没有,写作本身就是一种技能,社会学更是一种学说,手帐也是提升生活效率的一大利器,那把那些“没用”的爱好全都舍弃呢?不行啊,从那些没用的事物中获得快乐的人才是我,舍弃掉它们,我就不是我了。
可是我身边的人啊,热爱哲学的人可以满口哲学名词而没有任何学术性错误,热爱古籍的人可以写出一篇篇优美而晦涩的文言文,热爱运动的人可以强身健体……我并不会嫉妒,我只是发自内心的觉得他们很厉害,因为他们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是有意义的,有“用处”的,可以放心大胆去追寻,不用担心自己所做的意义,乃至质疑自己本身存在的价值。
于是我之前也无比自卑于自己的文字,因为我喜欢的东西都是“没甚用处”的东西,所以我文章的主题也是不被人认可的。因此,我一直在尽量避免写那些虽然我很喜欢但是“没用”的东西。
但是这个时候,那个“真正潇洒”的人来了这么一句,他说,“即使你只喜欢睡觉,那写一篇谈论古今枕头的文章不也是乐事吗?”
是啊,我是什么时候被社会所规定的这种价值观所限制住的呢?是谁规定的只有A是有用处的,而B就是没有用处的呢?说到底,是社会大众的价值观,更是我心中的一道限制。
所以现在,我跨过来了,我打算在简书里尽量忠诚的写我最关心的主题,不管有没有人愿意看,不管我这些主题是否“有用”,我都只是想写并写出来了而已。
没什么为什么,就因为写出来了,我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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