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初为写作激动的那天是个彻夜狂欢的清晨。
在深夏的晨风里呼啸的青年,拿着爱人的回信,感受着逐渐炙热的阳光和血液。
那时想写的每个字,都与爱有关;每个词都是思念;每句话都藏着她的名字。
后来是三年后,写作成为生活的那天是个阴郁的午后。
那是初秋的十月。太阳被阴云紧紧裹着,就像我被孤独捆在房间湿热的角落。
那时想把所有回忆写进飞出窗外的纸飞机;想把所有也许和如果写进我虚构的故事;最终我为那个用我们命名主角的故事留了个后会无期的结局,为那篇小说取了个名字,叫做《领悟》。
又是十年,发觉写作已经习惯的那天,正坐着动车,从北京北风回到安徽的雪。
那时手机的笔记本上记满这十年旅行的见闻。有走过南京在蔓藤走廊里穿行的爱情铁路;有走过西安隐着苍凉低吼的城墙;有走过洱海海景民宿里浅吟低唱的灯火;有北京城楼前国旗在新年的曙光里飘扬。
可每一句的结尾,都有串长长的省略号,好像句子里少了什么,始终无法结尾。
我抬起头,看着动车在齐鲁大地上呼啸穿行。飞逝的平原、远丘和风车在照片闪过,好像记忆里某段画面,牵动着苍白刺目的回溯。
笔记的开头,有一封信,信里都是年轻的梦想。
她说她有个想去的地方
春天绿色可以把所有旧回忆妆点出生机和希望。
夏天从历史里走出来的故事,让太阳都像是远古时的模样。
秋天可以去看看大海,但有不希望那是个无边无际没有归宿的地方。
冬天最好每天早晨都能看到洁白的世界,但午后能有温暖的茶和阳光。
那一定是个美丽的地方,虽然可能已不是她最想去的地方。
但对于已经把承诺活成一种习惯的我,那已经是我唯一想停下的地方。
所有的梦,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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