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的小说在八十年代初期风靡了大学校园, 与萧晨恋爱后,天性浪漫的我暗自将自己当作了琼瑶小说女主角, 于是,倒霉的萧晨同学就不得不按照琼瑶小说男主角的标准要求自己了。
接下来, 暑假到来了, 我在火车站送别萧晨。
根据我对琼瑶小说男主角的理解,我认为萧晨应该每天至少写一封信给我。
可是, 在萧晨走后的三十多天里, 我没有收到他的任何信件,这让我恼羞成怒,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萧晨,你给我等着!
我迅速地消瘦了。
在因爱受苦这件事上, 我一向奉行以牙还牙、以苦还苦!
在我等待萧晨来信的日子里, 我发誓一定要让他将我受的苦从头到尾地好好体会一遍。假如他给我来信的话,我就撕毁他的信,根本不看!
可惜,那些我打算撕毁的信一直没来,所以我就没有撕毁。
暑假结束只差三天之时, 我感觉萧晨肯定已经回来了。
我仍固执地留在家里, 不去学校学生宿舍, 因为我要他为我而苦, 哪怕这让我更苦我也不在乎。我傻就傻在不知道某人根本不苦。
自我折磨并要对方也为此深受折磨,这是很多女孩子玩过的心累的游戏。我这样的女孩子就是不怕心累。
到了最后一天, 本小姐实在抗不住了!于是我打点行装, 踏上了去宿舍的路。
这天晚上,我坐在学生宿舍播放电视的房间里, 和大家一起看电视。
我装出一副陶醉于剧情的样子, 和其他同学有说有笑,实际上, 我根本不知道除我自己主演的爱情大戏外还有什么戏可供观赏, 我那颗可怜的不争气的心在固执地等待着萧晨的脚步声。
我听到了他的脚步声,我感觉他站在了我的身后,我听到他咳嗽了一声, 我知道这是他给我的信号, 然后, 我听见他故意地使劲把门甩出了声, 走出去了。
他一定认定我会心领神会地跟上来。
哈!哈!哈! 做梦去吧!
让那傻小子自己去傻等吧!本小姐就是不跟他出去!
五分钟后, 他回来了。
他又站在了我的身后, 他十分困惑: 咦? 这信号怎么就不灵了呢?
哇哈哈哈哈, 咯嘎嘎嘎嘎! 这真是让我太高兴了! 我那颗痛苦了三十多天的心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乐上一乐。
潜伏在我身上的灵是一个不好惹的家伙,它对恶作剧情有独钟, 当它痛苦时,它一定要把那个惹它痛苦的家伙治得比它更加痛苦, 这样它才可以感觉幸福。
那些懵懂岁月里, 我无力地任由我的灵对我摆布, 少女之心隐藏着征服的渴望:萧晨,如果我不能吸引你征服你, 那就让我恨你整你吧!
夜晚来临时, 我回到了宿舍。
很快, 萧晨跟来了, 他看我的脸色不对便预感大事不妙, 他不敢造次, 于是带上了他的好友翁小弟做掩护, 一起来到我的宿舍。
我对翁小弟正如雷锋对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 我对萧晨就像雷锋对敌人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冷酷无情。
我一晚上只和翁小弟说话,但我也没有完全不理萧晨,我向他翻白眼了。
萧晨悻悻地走了,经过一晚上的思考, 还是没弄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误。
第二天他到了教室,一坐到座位上就帮我把新书的书皮都包好, 得到的回报却是看见我将我与他的桌子中间划出了一道三八线, 并责令他不得超过三八线,越三八线者杀无赦!
萧晨开始检讨自己犯过的错误, 向我主动交待了到校后因找不到我、友情邀请我班另一女生帮他缝被子的事件,不想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现了, 我的脸色更加阴沉了。
萧晨没法子, 情急之下连自己中学时期与一女同学眉来眼去的恋爱未遂事件也主动交待了。我气上加气,萧晨更加在劫难逃!
我的这种个性特质,最受折磨的还是我自己。几天下来,萧晨只不过云里雾里不明就里,我自己先掉进了地狱里,发烧头痛那是免不了的,扁桃腺也跟着不争气,化了个大脓胞卡在嗓子眼里。
睡在我下铺的姐妹蓓蓓看我可怜,找了个空儿告诉萧晨我不过是为他没写信而生气,萧晨这才恍然大悟。
走了一个月就得写信吗?
不管怎样,萧晨不愿看见我生气,他慌慌张张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买上一盒黄桃罐头,找了一个寝室里没有她人、只我一人在屋的晚上,冲进了我的房间。
“我可你写了三封信呢!” 他一进门就宣称道:“我们农村到城里路远,它们还在路上!”
萧晨在说谎话方面才华横溢,具有不顾细节、不管结局、权当对方是傻瓜的魄力,据说这种性格特征特别适合从事证劵业。这三封信事隔四十多年这会儿还在路上走着呢。
萧晨说谎可以做到张口就来、随机应变、弄假成真、以假当真。
比如说,当我知道萧晨比我小一岁, 我有点犹豫地问他:“女孩比男孩大一岁谈恋爱能不能成?”
萧晨斩钉截铁地说:“肯定能成!我妈就比我爸大一岁!”
这件事让我一直以为萧晨妈妈比萧晨爸爸大一岁,直到老人家自己告诉我她比她丈夫小四岁。
萧晨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个善良有爱的男人,但他十分喜欢说谎,他说谎的副作用是他有时候自己都分不清自己说的是不是谎言,他也非常容易误导我这样一个脑子不好用的人,当他说真话时,我却可能当他在说谎,特别是我们感情出现裂痕后,他说出的真话,我却全部当成假话,根本不信。
这会儿,我坐在宿舍椅子上,看着萧晨的眼睛,我打算相信他,因为这一个月的煎熬已经让我扁桃体发炎说不出话,我知道相信他是我这会儿能活下来的唯一方法。
我一原谅了他,就是放过了我自己,我的身心一下子轻松起来,人就变得轻快了。
我愉快地接收了萧晨的欺骗,两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孩子转眼间就情意绵绵、眉来眼去、十指相扣、肝胆相照了。
有一件事情,曾经让我爱萧晨的情感出现过迟疑和动摇。
有一次,我和萧晨出外游玩,当我们饿了时,萧晨带着我去买东西吃。
站在柜台前,他忽然宣称自己的钱找不到了,他手里拿着钱包反反复复地翻腾着。
我不明就里,拿过他的钱包,我一下子就找到了他钱包里夹缝中藏着的十块钱。
虽然我是一个傻姑娘,但那一刻,我有一种直觉:萧晨本来就知道这十块钱放在钱包里这个地方,他只是在演戏,他只是不想拿出这十块钱。
这个直觉让我在夜晚失眠了,我在怀疑萧晨是否有人品问题,我从小就被父母教育成一个不说谎的人,我的人生很少有谎言,我自然比较难以理解他人的谎言。
萧晨他为什么要说谎呢?他不能直接告诉我他没有多少钱了吗?他如果直接告诉我,我可以用我的钱去买,不用他花钱啊!
我用我那个不怎么好用的脑子仔细地去想,却理解了萧晨。
我这样的人之所以可以真实地活着不需要去撒谎,是因为上帝恩宠,我过着不需要去撒谎的日子,但萧晨出身贫穷,到了月底他连饭菜都买不起,他带女友出门,他感觉应该由他来花钱,但是,他身上只剩下这十块钱,他要用这十块钱过到月底,你让他不撒谎又能怎么办呢?
这样想来,我觉得我应该原谅他,面对这样的事,我只能装傻。
这样的事情没有人可以商量,我不能问父母,我也不能问女友,我不能将这事情说出去,我舍不得让萧晨丢脸。
这个深夜里,我替自己做了决定,我决定就爱这个被生活所迫不得不撒谎的男孩,我理解他谎言背后因贫穷产生的无奈。
当一个女孩爱上了一个男孩,她才会和这个男孩有较多的接触,她才可能真正了解这个男孩,但是,当她了解了这个男孩,发现了他的一些问题,她已经爱上他了,她唯有接受这个男孩的一切缺点。
这就是爱情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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