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跟朋友吃饭,因为刚刚目睹了一场家庭会议,期间丈夫给妻子念情诗,非常感动我们这些做妻子的。朋友提议先生也给我念念,我顺势把情诗递给先生,先生立马流露出一种很嫌弃的表情,厉声道:“拿开!”
在这么多人面前被先生如此厉声训斥,觉得颜面无存,非常难堪,我当场就僵化在那里,许久才缓过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后来朋友开玩笑说我跟先生不像夫妻,一个是高鲜靓丽的领导,一个是朴实邋遢的农家妇女。当场我似乎被电触到了,有种多年生活在幻象中猛然惊醒的感觉,突然觉得“先生值得拥有更好的女性陪伴,即便他现在选择转身我亦无怨无悔”。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认为自己是先生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因为我们结婚了。然而事实是这一念却是婚姻中最大的骗局,这一念在生活中形成了多少幻象,我尽浑然不知。
在“我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的骗局中,我很自然认为先生应该体贴关心我,应该对我的父母好,应该对我的幸福负责,在外应该照顾我的面子,应该尊重我,应该主动给我钱花……这些“应该”都是我的认知,却不是他的。谁说结婚了,我就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又是谁说无时无刻我对他而言都是重要的?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有了这一执念。回头看看我的周围,大多数都是这么认为的吧,我们的电视电影小说书籍都在传递着这一理念,甚至父母无形中也是如此教导孩子的。
艾克哈特.托尔说当两个人坠入情网,往往不是真爱,而是因为彼此的痛苦之身相互弥补、相互喂养壮大。最好的佐证就是结婚后慢慢发觉对方已经不是恋爱时的他了,因为他的痛苦之身显现出来了,变得面目狰狞、不可理喻。甚至双方争执时,尽管嘴上说“没事”,身上却散发着强烈的愤怒和敌意。何谓痛苦之身,就是个人成长经历中积累起来的创伤、未满足的需求、固化的思维模式等,也是佛家提的“业力”,亦是小我呈现的方式。
当我们处于无明中时,我们会一直在痛苦之身中打转,特别在亲密关系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一念千年。唯有觉知,临在时才能从中脱离出来,达到内心真正的喜悦和平和富足。
如果我的婚姻关系就是在双方的痛苦之身中打转,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人生本无意义,意义都是自己赋予的。婚姻亦如此,看明白了可以选择潇洒的转身,甚好;也可以赋予这场痛苦纠缠新的意义,让自己和他在痛苦中得到升华。你或许觉得不可思议,但是这也是事实,当年我为何选择他结婚,并非偶然,是因为他身上有东西吸引我,尽管是他的痛苦在吸引着我的痛苦,今日正是因为他的痛苦让我看明白了自己身上的痛苦,让我明白原来幸福不是他能给与的,真正的幸福是自己内心的富足和喜悦。
在走向真我这条路上,先生是我人生最大的助缘,亦是我人生的导师。当我放下“我是你人生最重要人”的执念,放下对他的“求”心时,我越来越能区分我与他,内心越来越独立富足,也越来越能体会到他的痛苦,对他少了抱怨和评判,多了感同身受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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