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段引用的话。虽然早就知道这些道理,但是白底黑字读完,还是心生感慨。
让我们来一起品一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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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要死去三次。
第一次,当你的心跳停止,呼吸消逝,你在生物学上被宣告了死亡;
第二次,当你下葬,人们穿着黑衣出席你的葬礼,他们宣告,你在这个社会上不复存在,你悄然离去;
而第三次死亡,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把你忘记。
于是,你就真正地死去。
整个宇宙都将不再和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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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我想,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自己的人,会是谁呢?
如果某人的临终身份是普通平民,那么最后一个还算熟识他这个人的,可能就是曾孙了——如果有的话,比如,我的曾祖母,我们这一辈大概是她见过的最年轻一代了。
而如果没有后代,那么,跟他打过交道的别人家的小孩子一旦离开人世,便马上没有任何人再记得他。
可如果这个人后半生竟然有了不凡的成就,那便有了留名青史的可能,甚至永远活在一些后人心中。但是这些人,在人海中只占极其小的比例,每个朝代也只有那么几个人而已。
而即使活在别人心中,于自身也并无实际益处。
没了就是没了。
所以,好好珍惜每一天吧,毕竟我们还能畅快的呼吸空气,嗅着花香,接住一颗雨滴,捡起一只贝壳……
这种活着的感觉多么美好!
不要怕辛苦,不要徒生抱怨了。
造化给什么,我们全都笑纳,然后再去细细品尝其中包裹的酸甜苦辣,不惊喜不震怒,因为这是生活该有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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