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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爷”涉嫌贷款诈骗案遭隐藏 广东省银监局再督办

“坟爷”涉嫌贷款诈骗案遭隐藏 广东省银监局再督办

作者: 监督一号 | 来源:发表于2018-02-04 23:29 被阅读210次

    广东“坟爷”案实名举报人林键国透露,因非法占用农地罪、行贿罪,靠非法建墓园发死人财的汕尾陆丰“坟爷”林耀昌,虽然在刑满释放当日随即又被警方再次刑事拘留,被检方重新批捕,但仍有人企图充当保护伞力保其“轻放”。

    其中,“坟爷”林耀昌涉嫌两笔贷款诈骗案推进受阻,陆丰市信用社个别领导,为了保护自己,避免被追究违法发放贷款罪,执意充当“坟爷”的保护伞。

    2018年1月8日,广东省银监局正式复函(信访编号170907001021)举报人,告知已经督促广东省农信社依法向汕尾市公安局报案追究“坟爷”林耀昌系列贷款犯罪行为。

  “坟爷”两笔贷款涉嫌诈骗案被陆丰农信社“死命”捂住

    据了解,经汕尾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坟爷”林耀昌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日前已指定陆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8月和10月,广东省农信社针对“坟爷”林耀昌等人“四笔”涉嫌骗取贷款犯罪线索,先后两次向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并移送相关犯罪线索。

    但在此之后,受理和侦查阻力特别巨大,后经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汕尾市公安局党委依法推进。2016年12月16日,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坟爷”林耀昌等人涉嫌骗取贷款罪决定立案侦查。

    但举报人称,“坟爷”涉嫌骗贷的数目远不止于此,尤其是“坟爷”还涉嫌更为严重的贷款诈骗罪。

    其中,因保护伞干预或有人通风报信,使该案嫌疑人陈小敏、袁玉红、林汉招、袁某敏等人逃脱侦控,遗漏“坟爷”林耀昌伙同陈小敏、周镇潘、袁玉红利用仁易水泥制品厂涉嫌贷款诈骗600万一案,以及“坟爷”林耀昌被追逃时伙同其堂叔林汉招、袁某敏及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贷款诈骗780万。

    匪夷所思的是,上述780万元贷款就发生在“坟爷”已经被公机关追逃抓捕期间,陆丰市信用社在未有任何抵押物或抵押物违法的前提下,仍向其发放巨额贷款。

    中国银监会汕尾银监分局此前出具的正式答复函表明,与“坟爷”林耀昌有关联的陆丰市长城投资公司在2013年6月29日向陆丰农信社贷款780万,到期日为2014年6月25日,而2013年6月29日,“坟爷”林耀昌正在被警方网上追逃中。

    耐人寻味的是,此前广东省金融办、省银监局圴已发文督办广东省农信社,而广东省农信社早已责令陆丰农信社及时依法追究陆丰“坟爷”林耀昌上述两笔涉嫌诈骗犯罪贷款,但作为受害主体的陆丰市信用社,不但不主动追查,反而在举报人多次反映和敦促之下,依然“捂着掖着”。

    2018年1月8日,广东省银监局正式复函(信访编号170907001021)举报人,告知已经督促广东省农信社依法向汕尾市公安局报案追究“坟爷”林耀昌系列贷款犯罪行为。

    对于上述两笔贷款的追加报案工作,陆丰农信社主任黄某波曾表示,“坟爷”被追逃仍贷款的性质相当恶劣,但次日又表示不归他管辖。党委书记余某浪表示已数次交办该社纪委,该社纪委书记李某松表示,已要求肖某灯上报,而肖某灯涉嫌故意压案不报、包庇犯罪。时至今日,陆丰农信社仍拒不落实上级责令依法向公安机关追加报案“坟爷”及其同伙上述两笔贷款诈骗一案。

    据信用社内部人士表示,现在信用社内部对于提起“坟爷”骗贷案,十分忌讳。原因在于陆丰农信社担忧,若“坟爷”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系列案件移交,一批信用社人员将被追刑责,整个单位将出现金融腐败而“崩塌”。

    实际上,“坟爷”骗贷案,已经有信用社工作人员“栽倒”。原陆丰农信社多名人员因涉嫌相互勾结,帮助“坟爷”达到骗取贷款之目的,原党委书记刘某某被广东省农信社双开,另三名副主任、一纪委书记被免职,恐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疑有人篡改当年“坟爷”贷款原始资料,甚至可能利用压案、拖延不报的方式,故意给骗贷人员以偿还贷款的时限企图协助骗贷人员逃脱刑事追究。

“坟爷”贷款涉嫌诈骗案关键嫌疑人已落网

    2018年1月20日晚,在警方追逃35个月之后,在举报人的多次反映与媒体关注下,“坟爷”林耀昌涉嫌巨额骗贷案的关键嫌疑人陈小敏,终于被缉拿归案。

    这意味着,只要“坟爷”案的办案机关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紧侦查陈小敏、周镇潘涉及参与“坟爷”涉嫌贷款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相信“坟爷”案能查实更多证据与细节。

    举报人称,正是陆丰市农信社等相关部门推诿不报等多种原因下,遗漏“坟爷”在2012年11月8日犯下的涉嫌600万元贷款诈骗,在该案于2017年11月30日移送汕尾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笔(未列入“坟爷”已被移送陆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数额)涉嫌诈骗贷款在2017年12月27日被人归还给银行,这又成为了陆丰市农信社不予追加报案的理由。

    但举报人认为,“坟爷”林耀昌及陈小敏、周镇潘等人,通过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涉嫌600万元贷款诈骗虽然被还清,但已是在被举报人举报5年之久之后,在广东省银监局责令追查近2年之后才还清的,该笔贷款涉嫌犯罪已达6年之久。

    此案背后应该是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涉嫌徇私舞弊,故意放纵犯罪,给“坟爷”归还贷款争取时间。

    举报人说:“应当依法追究‘坟爷’涉嫌诈骗贷款的刑事责任。如果已还清就不用追加的理由成立的话,那些因受贿落马的腐败官员退赃就不用坐牢了,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同时,建议依法追究相关办案人员涉嫌故意隐藏该笔涉嫌贷款诈骗的责任。

    考虑到除当地“原班人马保护伞”外,也有可能有“坟爷”聘请的律师为“坟爷”林耀昌及其同伙摇旗呐喊,举报人担心“坟爷”林耀昌及其同伙涉嫌的骗贷罪,将被从轻处理或被“逃脱”。

    举报人这种担心并非多余,早在2013年10月,汕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立案侦查“坟爷”林耀昌、林耀忠涉嫌非法经营罪之时,因未对该案财务林汉招(现涉嫌780万元贷款诈骗案)、会计林某粒等人调查,最终被东莞市二区检察院直接不予起诉。

    据举报人称,陈小敏落网前,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此前因陈小敏未归案而无法掌握“坟爷”涉嫌该笔600万元贷款诈骗。

    陈小敏现已落网,举报人强烈呼吁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一步开展侦查“坟爷”伙同陈小敏、周镇潘涉嫌贷款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实质性动作。

    为此,举报人请求上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领导加以重视,依法推进汕尾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追加立案侦查上述“坟爷”、袁玉红、陈小敏、周镇潘、袁某敏、林汉招等人两笔(600万和780万)涉嫌贷款诈骗的犯罪行为,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多项余漏罪。

举报人希望汕尾市监察委介入“扫黑”、扫除“坟爷”保护伞

    举报人林键国称,“坟爷”等人涉嫌系列骗贷案,可能个别人员碍于人情而涉嫌放纵犯罪、高举轻放,陆丰市农信社四名主要领导涉嫌循私舞弊,他们和“坟爷”聘请的律师及原帮人马保护伞共同勾结下,企图帮助“坟爷”等骗贷犯罪嫌疑人逃罪,对目前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四笔贷款的犯罪证据有可能做“手脚”。

    举报人因此希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汕尾市监察委,整肃当地法治环境,依法促进公正、严明的法治进程,能通过上述贷款犯罪线索,深度介入调查当地警方少数人员以及陆丰市农信社相关人员在“坟爷”所涉的多宗案件中涉嫌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突出问题,查清“坟爷”林耀昌聘请辩护律师在汕尾市看守所会见“坟爷”过程是否涉嫌教唆隐瞒犯罪证据,策划打击报复举报人林键国。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实际上,“坟爷”除了涉嫌金融犯罪,其在陆丰当地原来就是一个地痞,能够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成为汕尾市、陆丰市两级人大代表,还如此肆无忌惮地违法乱纪,而且涉黑,背后肯定有基层相关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甚至是有一些官员涉嫌巨额受贿为其撑腰,充当保护伞。

    因此,广东“坟爷”背后的“保护伞”及隐藏其犯罪证据的相关司法人员,急需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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