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先是用铅笔写字,写在方方正正的格子里,写坏了,有橡皮擦,但我们的字有时还是不规矩的跳出格子框。就好像小时候我们可以犯很多的错误,然后爸爸妈妈帮解决问题一样。再长大一些,我们开始用水心笔,写在一条一条横框里,写坏了,有修正液,涂涂改改,雪白一片,再写上漆黑或蓝色的字体。十八岁未成年的我们,一直生活在学校的摇篮里,规规矩矩,不出框不踩线,偶尔犯了小错,被老师揪出来,慢慢改正。再长大一些,我们习惯的用上了白纸和钢笔,钢笔出鞘的锋利和白纸的一览无余。像一只鸟飞向了天空,留下了翱翔的痕迹。
记得我幼儿园刚刚开始学习写字,先是学习握笔,用家里削好的铅笔在薄薄的米字格上一笔一划认真的写着黑板上老师示例的字,“金木水火土,大小小中大”,一笔一划极时认真,然而现在找不到那时的字迹,至今觉得写的很端正,那是回忆里最初的美好,禁不起真相。
然后是小学,当初有个老师和我们说,这个字啊,字写的大的人就大气,字写的小的人就小气,当然不知是不是想要我们把字写大一些,好批改作业。但是我同我的朋友那时起都开始拼命的把字写的更大些,由此可见我是极容易改变自己的想法的。小学的字,不仅写的大,还总是弯弯曲曲往上翘,和小孩子总是扁起的小嘴一般,时时要等待夸奖。再后来有个朋友她写字时横着一把直尺,每一行字写出来都是上下平行,工整整洁,颇有一股公正的风范,于是我开始和着她一起用尺子隔着写字,写出来的字稍稍上了一层楼。
用直尺写字的习惯一直延续到了初中,所幸的是朋友她仍和我一个初中,不幸的是她却和我不同班了。初中一开始觉得别人写的我字很有个性。一撇撇到底,于是又开始了学习之路,所有带撇的字都撇到了底,连英文的g和y也都带着硬气,连笔的下半部分写出来是一个钩子,好像觉得自己稍稍长大,要展露出一点自己的硬气。再然后当了一个小小的课代表,感觉字越写越浮夸,最经典的是在黑板上写“罚抄”的时候,四写的又圆又大,那下半部分就写的小的可怜,感觉自己小小的身板压了个课代表的官,轻飘飘的。偶有一次收看别人的作业,觉得字写的小巧又稚嫩的感觉,甚是好看,便一改自己的大字,把字写的越来越小,后来又看见别人写的字每个之间都有半个字的间距,而字又稍显瘦长,一时间觉得此番摆列灵气无比,感觉每一页的字都像是音符在闪动。便不管不顾的又改了字体,顺带着连英文也写的瘦瘦长长了。再然后没有小官当了,能见着的一般就是周围人的字和老师的字。但后面最做的多的是抄书,背书,索性字也就变得有些像教科书一般规规矩矩了。而后来尺子一把一把的掉,橡皮一个一个的丢,再后来,圆画的越来越少了,正方形画的多了,有时也不大用尺子了,就慢慢的失去了这个小习惯,而那个小学朋友到了高中,也没有再碰巧见过她了,不知她去了哪里,还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时间,它就这样自己偷偷的溜走了。
上了高中,之前已经好久没写字,乍一开始写出来,字迹扭扭捏捏,本想把它扭成一朵花,却没想到扭成了一颗发育不良的小草。好在高中兴起了练字,后来写的多了,又慢慢好转起来。字迹兜兜转转,由工整变得花哨,又由花哨变得简洁。绕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起点,不免稍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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