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朗读者》的第三期节目,主题是选择,朗读的嘉宾有影视演员王千源、黑土麦田发起人秦玥飞、作家麦家、导演徐静蕾、红丝带学校校长郭小平和“汉字叔叔”理查德·西尔斯。
董卿在开场白中说道:最让我感动的是麦家,曾经叛逆的他如今面对叛逆的儿子选择了理解和宽容。看完整个节目,即使家里有一个正当叛逆的弟弟,我最想聊的却还是美国人理查德·西尔斯。
我们先来聊聊“汉字叔叔”朗诵的篇目--《陋室铭》。初中教材篇目,简短精悍,朗朗上口。如此旷达致远、超世出尘之作,不曾想却是其在被贬至安徽,和州知县横加刁难之下愤然提笔而作。大概也正是由于 “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环境之雅;“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人文之雅;“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的心境之雅,才有“何陋之有?”这样大智大睿的感叹吧。也许有人会认为,理查德·西尔斯选择这篇古文大概是外国人学中文太难,只能接受短点的吧。我相信不是的,我想,学习了5000个汉字和6万个组合的他能够对一千多年前的刘禹锡的经历感同身受。
花了差不多一年时间在酒店洗盘子,才挣够了去台湾的单程机票。
在得知自己得了心脏病之后,想做的第一件事是电脑化《说文解字》。
生活简单,靠一己之力,花费自己的钱坚持这项爱好。
理查德·西尔斯说,因为母亲一直尊重他的选择,在背后支持他,所以朗读《陋室铭》送给母亲。那么他的选择是什么呢?为什么他会如此感激他母亲的支持呢?
熟悉他的人是这样称呼理查德·西尔斯的:热爱汉字的穷光蛋和热爱汉字的流浪汉。在节目中,他真挚的谈到,“我是流浪汉,但我不是随便在路上睡觉的流浪汉”。在22岁那年,他买了第一张来中国的单程票,把中国当成自己的家,只有一个背包和一台笔记本电脑,用20年时间,整理甲骨文、金文、小篆等字形,创办了“汉字与词源”网站。一生热爱中国汉字。
当理查德·西尔斯在节目中说他繁体字的48008个字是他分析中的一项时,我激动了,仿佛遇到了知音。第一次接触繁体字是老爸收藏的唱片,我一下子就被它迷住了,那时的我不知道什么是美,只是单纯的在心里觉得它比简体还美,无法形容的感觉。我就在想,为什么不用繁体字呢?这种美,不需要去花费什么,自由的从笔尖流露,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就能受到熏染,这难道不是人生中最惬意的吗?
也许是这份曾经的执着,我更加欣赏理查德·西尔斯。一个美国人,热爱着异国的文字,这样的热爱令我敬佩,心向往之。
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不断选择的旅程,那么当千帆阅尽最终留下的就是一片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风景。
不千帆阅尽,又如何懂得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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