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级,我依旧是班里的班长。那个时候,我们每周末都补课,当然不会像现在这样,还要什么补课费,老师都是自愿的。一个周日,像往常一样,上午补习数学,下午补习语文。上午放学后,数学老师为了给语文老师留一壶热水喝,就没有锁办公室的门,但是没想到,这个小小的举动,引发了一件大事。
中午,趁着老师还没来,班里有几个同学打开了办公室的门,将办公室里老师们的钢笔、墨水、订书器、空白作业本洗劫一空。下午,语文老师来了并没有发现异常。周一早晨,办公室里炸开了锅。很快,“凶手”被悉数找到,校长还为此召开了全校师生大会,说这事的性质十分恶劣,那几个同学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念检讨书。
虽然我不在挨批之列,但是会后班主任说:“这次事情闹这么大,班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班长明明知道,为什么不去制止?就算不制止,为什么当天下午不告诉我?!作为班长,没尽到应尽的职责,在此提出严厉批评!”我站在那里,头几乎低到了课桌上。其实我知道他们做的不对,曾经试图上前制止,他们没听。之所以没告诉老师,是因为这些同学中有我的好朋友,告诉老师会被扣上“打小报告”的帽子。那天,我几乎忘了班主任的会议是怎么结束的。
事后,虽然办公室丢的东西差不多都被追回,班主任也安慰了我。但是,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意担任班干部。因为我知道:不作为,是最大的过错;作为,可能会给自己或朋友带来不快。我不愿将自己陷入这种两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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