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每个邂逅都是浪漫的,人生大多平淡无奇,诗和远方也只是出现在小说里。
钟可晴和谢程是同学,却不在一个班级,他们的初识是在学校的排球队里。
谢程个子高,球打的好,特别是扣球很有杀伤力,很难被对方所接住。
钟可晴其实不会打排球,在一次体育课上,她正拍着篮球跑三步篮时,不知怎么的就被体育老师给选中,让她进了校排球队。
去了后她才知晓,以她的实力,也只配做个替补队员,但替补队员也是不可或缺的,反正她也没有什么目的性,于是就留了下来。
都说十五六岁是花季,但那时的他们单纯的犹如一张白纸,干净的没有一点色彩。男生女生们见了面,能叫一声名字就算是个奇迹了,一般情况下没什么事情是很少有所交集的,甚至连男生女生同桌都要在桌子中间划出一道防线来。
“嗨!钟可晴,给捡一下球!”排球场上正练着球的男排队员中飘过来一声喊。
“哦?哦!”钟可晴看到那声喊——其实她并未听到是谁在喊,但只有谢程朝她招了招手,所以只能说看到那声喊。
钟可晴没有犹豫,她跑了几步撵上那个球,捡起后,左手把球往上一抛,右手攥拳待球下落时便用虎口部位“砰”的一声好巧不巧的就把球发到了谢程那儿。
“哟,有潜力呀!”谢程边说边手忙脚乱地举起双手,隔着网把球弹到了对面,于是双方又接着练了起来。
她的出现竟像是从没出现过一样,更别说能荡起什么水花了。
钟可晴去了女队员那边,两人一组地练托球,练扣球……
不经意间,她发现和自己一队的大美人林华边心不在焉地托着球,边时不时的拿眼睛往男生那边儿瞟。顺着她的视线,钟可晴发现,她看的竟然是谢程。
不知是巧合,还是本来就是,钟可晴似乎感觉得到,谢程正往这边看着林华在笑。
“原来如此,他们这是在眉目传情!”
钟可晴虽正处于男女之情的懵懂期,但有关爱情的小说她那时也是看到过的, 所以她自己觉得自己很明白,他们这就是在脉脉地传情。
想到此她不由得就红了脸,“林华,你先歇歇,我口有些渴,得去水房喝水去。”
人家两个人在传情,脸红的竟然是她,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可笑。
她本来是为了逃避,躲开当电灯泡的尴尬——她自己以为自己是电灯泡;也想给他们个方便,省得自己站在那儿阻了他们传递流波的视线。
可若干年后她才知道……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