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人和二十万人民币有仇。
我们单位两位退休老干部,一个八十七岁,一个八十岁,相继去世。
听到消息,我就做好准备,为他们审批抚恤金之类。
谁知等了好几天,没有动静。一问才得知,都没有火化。
没有火化证,办不了抚恤金。今年夏天和秋天,我刚为两个五六十岁的退休干部办过抚恤金,火化证,火化单据,一样也不能少,而且火化证上有二维码,二维码打印的不全都要重新换,上级部门才给审批。为此我和她们家属没少跑腿,费口舌。最终一个批了十八万,一个批了十四万。
而最近去世的这两位,年龄和级别都比前两位高,要是正常审批抚恤金,保守估计最少也得二十万吧。
没想到,他们家属竟然没有让亲人火化。自然也就没有凭证依据去审批抚恤金了。
他们的家属和二十万有仇吗?我不得而知。
但对于我来说,却是减轻了工作量,没有费口舌。
也许那位八十七岁的退休老干部,他们的亲人认为,即使没有火化,想办法弄个火化证,也不是不可能的。
听一位同事说过,几年前,他们村有个人去世后也没火化,后来弄了半片猪肉,去了火葬场,走了走形式,给了个证。真是佩服人们的好办法。
但那是几年前,现在,各项规章制度都很严格,没有哪个人会为了别人的利益,毁了自己的前途。
所以,他们家属说再想想办法,一个多月过去了,也没有音信。
假证办不成,挖出来火化还不够丢人的呢。不知道他们家里人为这个事吵架没有。也许人家根本不在乎这二十万呢。
而那个八十岁的,听说是他的老伴坚决不同意火化,让他留个全的。老人感情深。考虑人,不考虑钱。
总之,人与人不同,家属与家属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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