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先生在《明亮的对话》一书中写道:“在公共生活中的‘说理’是一种理性交流、表达看法、解释主张,并对别人可能有说服作用的话语形式。说理的目的是要尽量消除人际意见对立,化解分歧。
本文标题:第3章 以德服人?要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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