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找到份不错的工作,可在试用期涨薪时,又听到老板一句话让我心神不宁至今,昨晚烦躁极致干脆问清楚算了,可得到的答应却是下周谈,没有一个确切的答复。
就算被失业,也应该有赔偿吧,什么叫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做了半年,还算满意,最好的就是不用掐着点准时上班,不用打上下班卡,工资也比我在富士康高。
面试时老板是说得好,一个劲说不要介意身份,有headcount会优先考虑我的,谁料到两个月后就说老板说这个岗位只要一年,但仍旧答应了我入职前加薪的要求。
再好的工作,不稳定,今天说让你走,最迟明天你就得走,谁受得了?
行吧,离了这份工作我也暂时饿不死。想想看要学点啥谋生吧!
今天实在慌的很,就跟猪队友说了句,他一如既往的不吭声,只有一边的女儿说到:"妈妈,你不用去找了,直接用车去接人吧!"
哈哈,她说的是当滴滴司机。不错,我得先去考个驾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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