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是张爱玲第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原名《十八春》,一九五一年结稿,后来张爱玲旅美期间,进行改写,删掉了一些略带政治色彩的结尾,改名为《半生缘》。该小说通过年轻人的婚姻的悲欢离合,揭示了社会和人性的方方面面。 《半生缘》讲述了旧上海的几对年轻人的爱恨情仇,他们曾经都是有缘人,最后却各奔东西。
几个平凡的众生男女,世钧、曼桢、叔惠、翠芝,一群随处可见的都市年青人,讲述了那一点点并不离奇的痴爱怨情。而同时翻天覆地的中国近代社会种种变事:九·一八、一二·八、抗战胜利、国民党接管、上海解放、支持东北,只是作了他们的背景,隐隐约约给他们的故事刷上一笔动乱的底色。
我与《半生缘》
我现在还记得,在体育课上我第一次读完《半生缘》以后,虽是春风和煦,然我周身却被那种“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的感觉所笼罩,许久不能回过神来。当我初次埋首这个故事的时候还是个刚入高中的小姑娘,如今再读半生缘,才略微懂得了一点张爱玲想要表达的情感。
张爱玲是我最喜爱的女作家,而《半生缘》是张爱玲所有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张爱玲一生孤傲,她的小说大体“亮烈”,就好比墨绿色的锦缎绸子上绣金丝花儿,那种艳绝,让人过目不忘。《半生缘》却是青色的旧棉袍子,软塌塌的,反而有一种家常的感觉,苍凉悲怆中透着些许温暖和悸动。
半生情缘 用尽一生
张爱玲的书里,互相利用,真真假假的感情太多太多。香港岛上,葛薇龙用尽浑身解数最终换得的尽是乔琪的虚情假意;姜家大院里,曹七巧翘着小脚抽着鸦片,心里盘算的尽是怎样多分一份家产;炮火隆隆中,白流苏将感情付出的多少算计的清清楚楚。
你方唱罢我登场,十里洋场纸醉金迷,佳人才子情话绵绵。一场场恋爱大戏里,什么都上齐了,唯独没有爱。
但是我晓得,沈世钧是爱着顾曼桢的,顾曼桢也爱着沈世钧。表面上,他们两人不过是工厂里的实习工程师和办事员。暗地里,沈世钧是南京城里皮货商家的“少爷”;而顾曼桢如其他言情小说女主角一般,姊妹众多,家境困窘。
俗气的不能再俗气,这样的爱情故事有什么看头?但世钧和曼璐真是在认真地“谈恋爱”。
她丢的那只手套被他冒着风雨找回来;他要回南京,她执意帮他整理箱子;他天天从厂里送她回去,进了她房里,她一脱下大衣,他就忍不住吻过来;他问她想不想结婚,她因太顾及家里拒绝了他,他孩子气的说道“我知道你这都是为了我好,不过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点恨你”。
生活琐碎而平淡:世钧不愿受父母的摆布,在上海想要自己努力打下一片天地。世钧、曼桢和叔惠是工友,也是最好的朋友,他们整日搭伙吃饭,假期里相约出游。曼桢姊妹兄弟众多,长姐曼璐不得不得扛起照顾家庭的责任,去陪酒赚钱。世钧和曼桢,叔惠和翠芝,那些情愫流转间,害羞低头,情话不好说出口。
这些最俗气的情节,读来却最真实,最温暖。
之后的一切,纵然曼桢被逼迫生下了祝鸿才的孩子,最终无奈之下嫁给了祝鸿才。纵然世钧找曼桢无果,最终听取父母之命娶了翠芝。纵然世钧怯懦,曼桢糊涂。错过半生之后再相见,世钧还是爱着曼桢。
最难忘的不是那句“回不去了”,而是光线奇暗的厢房里相见,二人远远相望,还没有完全看清对方的轮廓,脑子里均是“轰”的一声,是几丈外对方躯壳里的血潮澎湃。
谁也没忘那山盟海誓的半生缘,谁也历了十四年一个漫长的蜕变。 可隔着千山万水,隔着沧海桑田,还是当年那两颗心。隔着十四年的光阴流转,顾曼桢还是沈世钧心头的那抹白月光,一如初见时的那样。
这就够了。
将所有爱恨交织的昨天都沉淀成今天,明天写个故事,便叫《半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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