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1
本书开头第一句: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这一句乍看很正常,再读,比现在年轻十岁?那不是十年前吗?通常作者不都是爱用“十年前”吗?
但作者却没有以时间为主,而是别出新意用了一个“我”字开头,十年前只是时间描写,而“我”字则紧紧抓住了看者的心态,直接把自己代入到作品之中。
余华的《活着》,一直被誉为经典,开头以我的口吻拉开帷幕、展开全书,直至遇见主人公福贵,听他以“我”的口吻讲述他的过往人生,使故事大幕遽然拉开。
开头的福贵是个沧桑的老人,但苦痛的经历并没有让他沉默寡言,反而是又唱又吆喝,“他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四十多年前的福贵他爹是个有一百多亩田的地主,干活的佃户见了,都要双手握住锄头恭敬地叫一声 “老爷。” 这个小老头还很爱面子,年纪大了蹲粪缸上腿有点哆嗦,被天真无邪的孙女问到却说是风刮的。而福贵,小时候确实有福,但长大了,福就被他自己作跑了。
他娶了漂亮的城里媳妇家珍却不满足,总是爱往妓院和赌场钻,油嘴滑舌,满地闹腾。他爹训斥他不能光宗耀祖,他回嘴说等他儿子将来光宗耀祖,给下辈留点好事。他爹知道他赌博气的要打他,他却说“老子看在你把我弄出来的分上让让你,你他娘的就算了吧。” 并把他爹推的跌坐到墙角里。骑在妓女身上在街上跑,看见老丈人不仅不羞愧,反而向他请安羞辱他。真乃十足十的浪荡败家子儿形象。
就是这样嬉皮笑脸混不吝的福贵,把他爹的一百多亩上好良田和祖屋给输了个干干净净,还气死了老爹。
老丈人把怀孕七个月的家珍接回了城里,剩他和年迈的老娘、年幼的女儿艰难度日,吃不饱穿不暖。
好在迷途知返,没有最终破罐子破摔,无奈之下他租了五亩地创业,家珍也带着半岁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在一起准备大干一场创造幸福生活。
但祸不单行,老娘生病他进城请大夫时却被抓了壮丁去为打仗抬大炮,一走就是几年。再回到家,娘死了,凤霞烧坏了成了聋哑人,为了儿子有庆能上学家里少口人吃饭,他把十二三岁的凤霞送了人家养活。姐弟情深的有庆哭喊着“我要姐姐”不愿意上学,但迫于福贵的打骂不得不去。
好在有天深夜凤霞跑回来了,福贵和家珍实在舍不得她再走,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把她送回去了。一家人终于又能在一起了。可是家珍又严重的病了,她得了谁也治不了的软骨病。
食堂散伙了,有庆每天拔草爱护的两只羊也被宰杀了,家里的锅也都被砸了,日子还如何继续呢?
但中国农村的老百姓就如一株株野草,虽不能有参天大树的栋梁作用,但却能坚韧的顶住面对的所有苦难,甚至还能砸吧砸吧嘴,最后回想一下苦涩的味道。
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了,活的好更是难上加难。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如果有机会,希望你也能读读这本《活着》,去看看别人是如何承受巨大的苦难,去看看中国人是如何熬过艰苦的岁月,去看看能否从福贵的活着里看明白自己的人生要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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