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道书第3章第14节
成书时间:公元前970-930年
我知道 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无所增添,无所减少。 神这样行,是要人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
在物理学上,无数精密的实验,都证明能量不可以无中生有,也不可以白白地消失,它只可以由一种形式转变成另一种形式而存在,这就是“能量守恒定律”(The Principle of the Conservation of Energy)。赫尔曼·冯·亥姆霍兹教授、博士(Prof. Dr. Hermann von Helmholtz, 1821-1894,德国著名物理学家、化学家、医生和生理学家)于1847年,首先用数学方式把能量守恒归纳成这一条宇宙性普遍定律。这可能与雅各·普瑞斯科特·焦耳(James Prescort Joule, 1818-1889,英国杰出物理学家,1850年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872-1887年任英国科学促进协会会长;一生从事实验研究工作,在电磁学、热学、气体分子理论等方面均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基督徒)的功劳密不可分,因为他在1840-1849年间作了许多精密的实验,找出了热能及机械能之间的变换常数,称为“热功当量”(Mechanical Equivalent of Heat)。51它的公认值是427千克重·米每千卡。焦耳的这一实验常数,为能量守恒与转换定律提供了无可置疑的证据。
能量就是物体所具有的做功之本能,能量与质量的本质基本上是相同的物理量,可以互相转变。
能量可分为:机械能(动能;位能,又叫势能)、热能、太阳能、电能、化学能和核子能等。
能量既然是不灭的,那么宇宙间的能量是从何而来的呢(当然我们在本书一开始就已经讨论过了)?能量守恒定律不外是19世纪才开始被普遍承认的一条定律,到了20世纪它又被修改(订)成为“质能守恒定律”(Conservation Laws of Mass-Energy)。我们若把《圣经》中的这一节经文与能量守恒定律比较一下,便可以发现它比能量守恒定律还要完善。“ 神所作的一切(包括质量和能量),都必永存,无所增添,无所减少。”
物理学家可以把这种物理现象归纳成定律,应用到人们的现实生活中,从而在物质层面上造福人类,却不知道这些定律对人生所具有更深一层的重大意义。但是,这节《圣经》经文却明确地宣布:“神这样行,是要人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难怪首先提出质量与能量可以互相转换的爱因斯坦说:“无限高超的神明,在我们脆弱的心智所能察觉的琐细小事上,显示祂的存在,我对之心悦诚服。我的宗教信仰由此构成,这种在我心灵的深处,确信有超越的推动力,彰显在不可思议的宇宙中,构成我的神观。”52
另外两处《圣经》节也分别暗示出能量及物质守恒。创世记第2章第3节和希伯来书第4章第3-4节,也就是说, 神创造的工作已经停止,故万物不可以无中生有。
科学可以使人类制成复杂的电脑,却无法使人类从虚无中创造出一克任何物质;教育可以使人类的知识普及和增加,却无法使空虚的心灵得到真正的满足。但是, 神却能做到这一切。许多人认为人死如灯灭,一了百了。然而,能量守恒定律却证明任何物质(包括我们的生命)不可以无中生有,也不可以白白地消失,它只可以由一种形式转变成另一种形式而存在。这也是我们基督徒凭借着 神的话,接受人的灵魂不灭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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