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出来!这有你最喜欢吃的牛肉骨头~
我右手拿着牛肉骨头棒引诱沙发底下的那只可怜楚楚的哈士奇,右手则挽在背后,拿着鸡毛掸子。
这是第三次,把家里的沙发欺负地身首异处。
再不教训它它还不知道这个家到底是谁当家作主了还——基本上他是大爷,我偶然篡权上位几分钟。
第一年留在北京,为了能安静自己写稿,“大出血”自己租了一个单身公寓,4000一个月,是基本工资的三分之二。相比于菜鸟北漂,我是那些几人合租里的土豪、大款。但谁也不知我是一个怎样喜欢热闹,喜欢朋友,喜欢做饭之后又若干人围做着夸我手艺好。
但是为了能实现自己的写作梦,还是选择一个安静的去处让自己能安安静静地写稿。
于是,为了排解寂寞我带回了大王,一只雄性哈士奇!
然后,我就日了狗了!我想静静了,但别问我静静是谁!
现在的我真想甩自己几个大巴掌,啪啪啪
混世魔王大王是我在宠物店里面第一眼看见就喜欢上的,喜欢的理由就是傻。哈士奇是所有狗中最二的,而大王是我在那看见哈士奇里最二的。
嗯,很符合我的秉性,我对店长说:就它了!
对于一只雄性哈士奇,给它起大王这个名字是有悖伦常的。但是它又不会拒绝,再说昵称只是一个昵称,反正又不是我的~
于是,大王就以它力所能及之洪荒之力感激我的养育之恩……
其实大王除了打碎了五个花盆
撕了六卷卫生纸
咬烂了三双拖鞋
吃了厨房菜板上的大香肠
打翻五次床上的水杯
拆了两次家里的沙发,现在是三次
以及其他种种不齿行为之外
它对我的感激之情我是完完全全感受不到的。
真的,我身边要是有一把刀,我要把这么作的自己给大卸八块了。曾经我做了一个万分错误的决定,当我回头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自作孽不可活了。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对自己说,你丫的就是个大傻逼。
所以这次,不好好教训它一顿它是不会知道这个家还是老子我当家作主的!
嗯,说干就干。到楼下超市买了它最爱吃的牛肉棒骨,回到家里它还是藏在沙发下。用含情脉脉的眼神向我诉说着冤枉,向我发誓这个房间除了一人一狗之外,一定有第三个人拆了沙发,或者解释是说是沙发先动的手。
不管了,先把它拽出来再说。撸起袖子就抓起它两只后爪,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外拖。但双拳难敌四手,元凶的两只前爪狠狠的抓住地板和沙发柱,还不是拿它那丑恶的嘴脸回首要来杀我双手灭口。
在我使出浑身解数,什么降龙十八掌、乾坤大挪移、九阳神功、葵花宝典我统统不会。总之,我是把我这个大王,罪魁祸首给拉出来。动用我的左手右手、左脚右脚将它五花大绑。
嗯,除了手脚之外,我还有一张嘴,嗷~
于是我开始对它从盘古开条到孙猴子被压五指山,以及从封建社会讲到社会主义接班人为了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努力建设进行了深刻的教诲。最好它总算是拜服在我的石榴裙下,啊呸,是我手上的牛肉棒骨。
其实带回了大王之后,和它抗争也是我抵抗寂寞孤独的一种方式。
在我没有写作灵感的时候,除了深夜桌上的一杯凉白开,我还可以看见趴在地摊上的大王双眸凝望着我,好像是在安慰我说:小弟,写不出先别写了,来哄大爷我睡觉。
在我泛起情思的时候,也是它陪着我一人一狗饮酒醉。话说也是那时候它开始喜欢上喝啤酒,嫣然一只酒狗。
在我每天下班回来之后,钥匙插进钥匙孔中就可以听见它兴奋的脚步声和犬吠声。
也是在每晚它晚饭后的散步时间,才是我在这个城市最放松舒适的时候。
也是因为有了它,以及它和小区方圆10里的母狗奸情,我才得以加上方圆10里的内姑娘妹纸的微信。
刚毕业进入单位的时候,很多事情不会做,很多人际关系不会搞,经常会自己失眠。在没有大王的时候一个人的夜真的很难熬过去,也是那时候自己学会了调威士忌、白俄罗斯、长岛冰场等鸡尾酒。
后来大王来了之后,失眠的时候至少还有个对象可以相望,不至于让自己觉得孑然一身,孤苦无依。
江南说过:带上你的千军万马,虽然最终不免孤身奋战。而静静就是我的千军万马,让我对抗这个年纪、这个城市、这个夜晚里如潮水般波涛汹涌而来的孤寂。
我一点一点被孤单寂寞划伤伤口,如锋利如丝般刀片一片片割我的身。是大王如天狗哮天犬般神勇在月亮之上给我阿法贝塔伽马能力恢复能量,一次次勃起(嗯,是勃起)抗战。
所以,我对大王的爱是深沉的,是无言的,宛如父爱般如山。哎大爷,别咬我啊~
说这么我就是想表达我对大王的爱意,以及深深的………………….歉意!
因为我要带它去做节育手术了,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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