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正在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在休庭期间,辩护律师得到了一份生效刑事裁定书,并当庭出示了一份刑事裁定书,这份裁定书的内容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因为在这份生效的裁定书里出现了一个人,正是坐在审判席上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刘某。一般法官的名字出现在裁定书里很正常,但这份裁定书记载的内容显示,坐在审判席上审判长刘某为了职务升迁向领导行贿5万元,这是生效裁定书认定事实。太令人匪夷所思了,穿着法袍端坐在审判席上的审判长是一名行贿者,而他正在审理的这个案子又是一个受贿案。辩护人当庭就质问他,你一个行贿犯凭什么有脸坐在这里审理一个受贿犯的案子?这太尴尬了,被辩护人指责的审判长居然还当庭作出了回应,我是根据刑事诉讼法,按照领导的安排。并且要求继续开庭,那么辩护律师直接罢工,说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言不发。最终这个案子草草休庭。
真是闻所未闻,作为一名为了谋取职务升迁而向领导行贿的法官,在领导落马后,过了四五年,不仅未被任何刑事追诉或纪律处分,如今担任一起受贿案的审判长,这也太讽刺了。这样的法官还能代表司法机关坐在堂上审案吗?还有公信力和权威吗?他办理的案子,能让广大老百姓信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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