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李先生因多次申请信用卡被拒,怀疑自己有不良信用记录。经了解才发现自己在2008年无意中透支了信用卡9.84元,并且没有还款,经过9年利滚利居然变成9350元。根据测算,如果李先生再迟9年才发现这笔欠款,欠款会再增加1000倍,9.84元将会变成900万元。透支了9元,竟然要还9000多元,这真是故事中才有的情节。而连编故事都不带的是,这一切竟然还义正词严,银行这么做竟然一点都不违规。
用好信用卡,走遍天下都不怕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位李先生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错误。据了解,2007年底,李先生在中山市的一间工厂打工,办理了工资卡。“李先生根本不知道工资卡就是信用卡”,结果在无意之中消费透支了信用卡的9.84元。后来,李先生到其他地方打工,而银行卡也丢失了,他到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但一直以来,并没有收到银行的任何通知。由此不难看到,李先生最多属于无心之失,而这个无心之失的代价,就是要千倍赔偿。
只有银行才是赚钱机器这则新闻起码有两则看点。其中一个看点是,为什么在这么长时间内,银行没有任何提醒。作为一个成年人,李先生固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更应该有信用意识,不能给自己的信用留下任何污点。可是,以现实生活之丰富多彩,很难保证不会产生无心之失。难道无心之失,就要承受这么大代价吗?
真理还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我们看到,现在几乎所有银行都在大力推广自己的信用卡。对于很多人来说,很多信用卡的办理根本就是糊里糊涂,有时只是到银行办了一个业务,结果被顺手办了信用卡,有的甚至是单位集中办理的。而信用卡到手了,有的只用了一两次,有的甚至一次都没有用过,连激活都没有。这其中,很可能出现小额透支的问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于很多人来说,根本没有想到还钱,只是忘了还,甚至不知道欠债。这时,银行如果完善提醒义务,哪会出现欠钱不还的问题?这也是我们想问的,这么多年来,银行的提醒义务,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有时候打败你的不是技术,而仅仅是一份文件第二个看点是,滞纳金到底有没有谱,“透支9元要还9000元”到底有没有合理性?信用卡滞纳金源自1999年央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今年4月15日,央行发布了《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取消信用卡滞纳金,《通知》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难道在此之间,银行就可以利用时间差,大肆收取滞纳金吗?
我就这么任性,你敢离开我吗?“透支9元要还9000元”是十分恐怖的,如果放纵这一情况的存在,滞纳金很有可能成为银行生财之道。根据央行通知精神,虽然正式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信用卡违约逾期未还款会孳生利息,发卡银行还可以就协议收取违约金。就现实而言,一般人申请信用卡时,根本不看附加条款,这也意味着,即使明年1月1日之后,“透支9元要还9000元”还有可能发生。对此,不能不提醒,滞纳金不是银行生财之道,违约金也不能成为银行生财之道。央行应该给出权威说法。
启示:1、自5月1日起,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借记卡部分手续费(不包括信用卡),包含年费、取现手续费、短信通知费、转账汇款手续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可以取消。但是许多银行根本不做告知,只有主动去取消才帮你办理。
2、针对于透支9元还9000,就是银行刻意为之,这是顶层设计者们的道德问题。这就是明目张胆地在抢。
3、使用信用卡的朋友,一定要谨记按时还款,银行的钱欠不起(贷款利率高),银行的钱也赚不起(存款利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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